Head banner.
每日靈修小品
 
Daily devotion logo.

分享到QQ空間

2024年4月7日
簽約的意義

簽名的是:哈迦利亞的兒子—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家;祭司:西萊雅、亞撒利雅、耶利米……又有利未人……又有民的首領。(尼10:1-2, 9a, 14a)

被擄歸回的以色列民在神面前簽名立約,有幾層含義:

一是約的個人性。雖然立約時簽名的有省長、祭司、利未人作代表,但實際上是每個歸回的人單獨與神立約。守約不只是首領的事,每個人在神面前都要起誓遵行神的律法,即:不與外族通婚、守安息日和各樣節期、獻祭與十一奉獻等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二是約的廣泛性。神一直張開愛的懷抱,要我們歸向祂做聖潔的子民。神看重這些歸回的民,一個不漏地記念他們的名。

三是約的關係性。簽約的目的是希望人與神恢復正確美好的關係。人與神和好,進而與人建立彼此相愛的關係。

我們這些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實際上都單獨憑著基督的寶血得贖,各人要直接向神交賬。如果都好好遵行神的旨意,我們就能同心同行同事奉,彼此相愛相顧,教會的整體生命和基督徒的個體生命就在基督裡相輔相成,漸漸增長。

~錢志群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devotion/devotion.aspx?id=tr20240407
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24年3-4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