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甚麼?
有心人/張宇理

有心人

對中國人來說,大底真理相當於天理,所以才有「天理難容」這句話。但認真研究起來,真理也好,天理也好,都不可能有絕對的標準。

韋氏大字典對真理的解釋其中一項如下:「真理是某些真實的東西,或者是被認為是真的事實。」甚麼是「真實的東西」和「或者被認為是真的事實」呢?那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一般說來,唸書時對世界充滿着崇高的理想,書本上的知識一律照單全收,奉之為金科玉律,學的很真,做的也很真。踏進社會後,慢慢發現在學府得來的那一套,在現實生活上行不通,用真字訣處世似乎展不開拳腳。在處處碰壁之下,才悟出真理是相對的。每個人對真理的要求不同,每個機構對真理的定義不同,每個國家對真理的標準亦不同。而在同一機構中,上司和下屬對真理的看法常有區別。國家的領導階層和人民對真理自然也有差異;在極權國家中,此種差異更顯得懸殊。

如果要堅持自己那套才算是真理,勢必碰得焦頭爛額不可。輕者被視為憤世嫉俗的怪物,較重的就因是異己而被排擠或撤職,更嚴重的有可能被捕下獄,甚至為自己的真理而犧性。每當真理的標準有差別時,通常是當權派的標準佔上風。因為當權派有這樣的權力命令和驅使下面的人服從。在下的一則人微言輕,二則有心無力長期孤軍作戰,久而久之被迫屈服。只有到了千夫所指,激起群憤時,在上的才會被推翻,而在下的也就成了新的掌權派。所以才有「一朝天子一朝臣」,「打破傳統」,「移風易俗」之說。也就是說,真理的標準隨着當權派而轉變。當然,偶爾也會有上下意見相同之際,此時若非「萬眾一心,國泰民安」,就是「一丘之貉,同流合污」了。

總而言之,堅持真理是絕對的乃當權派才玩得起的奢侈品,凡夫俗子可沒有資格去玩,縱使不欲丟掉本身的真理,也只能密藏之如奇珍異寶;在更深夜靜,四顧無人時獨自偷偷賞玩;絕不可在大庭廣眾公開展視,以免招來橫禍,慎之慎之!

張宇理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說這話的人,已經把這話當作真理信奉,並以此來衡量、廢盡天下真理。

所以他還是信有絕對真理的,不過不是別的真理,是他這話而已。

多少時候,人自相矛盾,思想自我衝突,卻沒反省分析,看不到全部,資訊不足;所以往往以偏蓋全,而又不能自知,當然亦無法知人。偶然有些人講了一些符合「顧客心理」、狀似名言的句子──用字精練、聲音鏗鏘、具新意和創見的話,聽的人也不管真理、歪理,總之迎合他們心理的,便奉為至理名言。於是「愛是無罪的」、「想做就做」、「變幻才是永恆」、「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真理是相對的」等句子應運而生,紛紛在人們不喜歡深思研究的習性下,一躍成了名句、人生指南。

其實在人們心底裏,普遍相信有絕對真理這一回事,否則他們也不會把「沒有絕對真理」變成唯一絕對真理。所以問題關鍵其實不是「有沒有絕對真理」,而是「甚麼是真理」。

馬克思以自然科學為絕對真理,這是十九世紀一般人的看法。隨着科學發逹,新的理論推翻了舊的理論,人們的知識增多,知道所知有限,自然科學為絕對真理的論調不攻自破。

今日更多人以自己為真理,為絕對的標準。甚麼是真理?是道德?是非的標準與定義全由自己界定。這是個人主義高漲的時代,各人以自己為神。自由、民主與人權推到極至,演變成沒有神、「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與自稱為真理的造物主宰、宇宙的真神抗衡。

耶穌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十四6)檢驗的方法是:「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八32)

這不是循環論證,實踐雖非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卻是很重要的方法。譬如馬克思主義,聽起來十分理想:可以救國救民,建立平等、沒有剝削的烏托邦,人民當家作主、財產公有。知識分子以為賴此可以建立人間天堂,解放人民。結果實踐起來,無論在蘇聯、東歐,人民都一窮二白。而在中國,四十年來的實踐馬列主義,更使全民族苦難加深。

而另一方面,實踐基督真理的清教徒,雖經重重劫難,餓死、病死、戰死,至終建立起富強、著重道義、尊重人權的美國。

當然美國有無數的缺點、罪惡,只是她的邪惡,如性病、愛滋病、吸毒、出賣國家情報、墮胎等等,都是來自違背獨一真神,不行基督道理,及以自己為神所致。

統計顯示,基督徒離婚率比非基督徒為低。而夫婦每天一同讀經禱告的,離婚率又比不一同讀經禱告的基督徒為低。實踐告訴我們,基督的道理不僅可以改變個人的操行品格,提升道德,它還可以治國齊家,使社會移風易俗;非洲人因宣教士所傳的道理不再吃人,不再彼此殘殺,便是一例。

至於實踐真理,是否就是一帆風順,道路亨通呢?恰恰相反,

真理的神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實踐真理的使徒個個殉道;美國立國的清教徒是在英國受到宗教逼害,才遠渡重洋,來到美洲。中國大陸持守真理的基督徒全部被捉下獄,勞改受苦。持守真理須付重大代價,就正如耶穌所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八34)但真理終必得勝,「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耶穌)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馬可福音八35)「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十二24至25)由捨而得,先死而後生,這是神賦予自然界的定律,也是人類歷史的定律──沒有前人的犧牲,就沒有後人的收成和享受。

只可惜人性害怕受苦犧牲,在「不愛光,倒愛黑暗」的人當中實行真理受挫後,人性自然的傾向就是趨吉避凶,離棄真理。而在此時,「沒有絕對真理」就是安慰人們良心的最好麻醉劑。

本文鏈結:http://ccmusa.org/viewpoint/viewpoint.aspx?id=trvp340
轉載請註明「原載《中信》月刊第340期(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