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如灯灭吗?
叶国强/张宇理

叶国强

最近回港探亲,顺带到大陆丶澳门一游。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人对身後的安排。大陆之游经过一座山头,导游很感慨地指出,这是数百名红卫兵头头在文革後清算期的埋身之所。言下之意是可怜他们尸骨混乱不能分,家人如何能认明拜祭呢?澳门离岛新建之墓地已被订购一空。而回港後就此事与亲友一谈之下,发现香港之墓地荒更严重,昂贵到不合理的程度,很多人改用火葬,但骨灰仍要买地安置,是一格格密密排列的一道道墙。而新界到目前依然有官道需避开民墓之举。

当我飞抵北美後,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尝试调查此间处理身後事的情况。原来也没有多大分别,不单中国人重视墓地丶棺木,西方人也对墓志丶墓碑相当注重。人生在世,可以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快快活活渡过今世也便算了,为甚麽对死去的残躯如此留恋?这臭皮囊无论放在价值万金的铜棺内,还是薄板一具,到头来还不是被虫蚁蛀蚀一空?即使如埃及法老王的木乃伊,虽经无数香料防腐,重重尸布裹缠,埋在世界奇景的金字塔内,与其他的尸体又有甚麽分别,还是死尸一具,不能复生。其实人死如灯灭,就如世界其他动物一般,与草木同腐,氮化变成肥料有助绿化,此乃大自然程序的一环,本是十分正常之事。偏偏自命为万物之灵的人,却有诸多幻想做作,妄以为死後尸体有特别作用,徒然枉费人力丶物力丶财力丶时间经营墓地,可笑亦复可怜。如果一定要说人比其他动物矜贵,一定要有某些对尸体的特殊处理方法的话,我宁愿用火葬方式,既可省回亲友置坟扫墓之举,又免受虫蚁侵蚀令人恶心的现象。最好是请人将骨灰洒向五湖四海中,与天地同寿丶与万物合一,如周恩来一样,何等洒脱,何等清爽!

张宇理

人死是否就如灯灭呢?宇宙间是否只有物质界的存在呢?

对这问题,不少人(特别是唯物主义者)会来一个断然的答覆:

“是。”──肯定的程度,不下於前人坚信地是方的,地球是宇宙的中心。

照近代天文学的发现,宇宙很大,约一至二百亿光年,而这个数目过几年可能就变动几倍。人所能达到的领域,由地球至土星,和宇宙的比例是百万亿(1014)(注1)。人站在渺小的地球上观看宇宙,客观的人就知道自己知识有限;主观强的,和自信心强的,却会大言不惭,宣称自己看到全面。我相信这些自信的人也是诚实的,并非存心夸大骗人;只是,他们太不了解自己的限制了!

“人死如灯灭”只是活人站在地球物质界的井底,推测死後的事;并不是一个人进过死门,回来给我们报导的实况。我奇怪许多人听了,就立刻笃信,也不查究!或者,也可说是意料中事吧,因为提倡此说的和相信此说的,大家都是活人,都是站在同一个井底之内,所受的限制相同,当然归纳总括时,是会得出同一结论。

只是,主观和自信过分并不能真的令人视野扩阔,或使事实改变。主观只能令人自以为是,以及蒙骗到一班和自己程度一样的人。

欲扩阔视野,必须跳出井底,或者听听从井外而来的人说些甚麽。换句话说,死後如何?灵界是否存在?应该听听死过,而又复生的人回来的报导,也应该看看是否有灵界而来的人。

去年中,美国ABC电台“20/20”节目(由美首屈一指的名女记者Barbara Walter主持),报导了一个访问死过而又复生的儿童的片段,那些儿童都说,他们经过一暗长隧道,看到大光,那是很快乐的地方。然後他们被推回人间,便活了过来。类似的报导在《读者文摘》也曾见过。近年又见香港影星乔宏敍述其在菲律宾听闻王燕山复生一事。(注2)对於死後的事,谁能比那些死过,而又复生的人更清楚呢?主张“人死如灯灭”的人,如果找到目击证人,其说服力必会更强。问题是他们怎样找到证人呢?人死了既如灯灭,又何来目击证人?无论如何,至少也当有些别的证据,口讲无凭。

基督徒相信耶稣由灵界而来,祂是神子降世,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一14)灵界是否存在呢?我们受制於物质界,未到过灵界的人,又哪能有资格否定呢?圣经说:“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约翰福音三31至32)耶稣的见证是:死後会有审判丶恶人在阴间受苦丶信耶稣的人有永生。(参马太福音廿五31至46;约翰福音三16)

有人称这为幻想,说耶稣根本是人,不是神,神是人类做出来的。这种论调广为人接受。为甚麽呢?原来人对断定的说法,都比较相信。他们往往忘记问你要证据。如果能再加些理论,操纵人们的思路,他们就更不会从另外一个或多个方向思想。所以避免盲从的方法就是要求证据或是证人。并且要审查这些证据丶证人是否可靠。

在人证与物证方面,基督教一向比较着重。圣经说,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使徒行传十七31)耶稣基督复活之後,显现给十二使徒看,後来一时显给五百多人看,这大批人後来就成了重要证人。当初门徒传道的主要内容就是“见证主耶稣复活”。(四33)

很多人以为,科学无法证明有神或无神,他们忽略,除了“观察丶实验”可以重复的现象之科学实验外,尚有“法律性史实证法”(Legal historical proof)。这方法基於口述证供丶记录证据和物证。(注3)法庭上的审讯,决不能用科学实验法叫凶嫌重复不在场的历史,凶嫌却可提出证据和证人;如机票丶在飞机上遇见的朋友和空中小姐丶到达某地时有甚麽人证丶在这段期间有没有出门;这些都可以成为凶嫌不在场的证据。“耶稣复活”是历史上过去的事,不能重复,讲求实际丶法律推理的法学家根本就不考虑用科学实验法证明或否定,而是求诸於法律性史实证法。律师莫理逊用追查证据的方法查究基督复活的史实,写了《历史性的大审判》(曾译作《坟墓的秘密》,法学家安德逊(Norman Anderson)是英国伦敦大学高级法学院讲师,他用侦缉学方法研究耶稣复活的始末,写了一个简单报告《复活铁证》。此外麦衞道(Josh McDowell)写的《千载悬疑案》和《铁证待判》也是很具说服力和有文献价值的书。

基督既然从死里复活,祂所说的死後审判丶赏罚的事,就不能是虚构了。人死并不是如灯灭。人尽可以不信或洒脱,死了却也难逃过神的审判。准备身後事固然是人之常情,但别忘了,最贵的棺木,最好的风水墓地,最隆重的丧礼,都於身後脱离物质界的灵魂无益。唯有相信耶稣,洁净自己的灵魂,这样子准备身後事,才算明智周全。

注1:《诸天唱和》中国信徒布道会出版,第88页。
注2:“爱曲心声”(国语录影带)中国信徒布道会制作。
注3:《千载悬案》天道书楼出版,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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