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有自由选择信或不信吗?
王家智/张宇理

王家智

甚麽是真正的自由?基督徒口口声声说神赋予人自由意志,可以自己去选择听从神或不听从神,因神不是要造一些木偶丶傀儡出来让祂控制丶玩弄,祂是要人心甘情愿拣选相信祂,而不是出於勉强。想深一层,若我们用神给我们的“自由意志”去拣选相信祂,那我们就得着“永生”,可以进“天堂”,享受无尽的福乐;反过来说,若我们用我们的“自由意志”来拣选不信祂,则带来的後果是下地狱,遭受永火的刑罚,永永远远在痛苦中度过。这叫做“自由”吗?这是“选择”吗?这好比一个独裁者对他的子民说,你们可以选择服从我的统治抑或不服从我的统治,这个你们有绝对的自由。只是,你们若拣选不在我的管辖下,必将受到最严厉的处分,永不超生。

不要说神给我们自由意志,有选择权利。对,我是可以选择信祂,也可以选择不信祂,只是两者所引致的後果差得太远了。神为甚麽要造人出来,有“自由”去“选择”信祂;然而那些用“自由”选择不信祂的,就要永永远远被丢在火湖里。这叫“自由”吗?若我也有“自由”去“选择”的话,我就选择永远没有出生成人。太不公平了。

张宇理

我们常将自己放在一个中立的地位上,上可上天堂,下可下地狱,这种想法与事实不符。

事实是我们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以弗所书二1)。耶稣基督降世,为拯救我们,赐我们永生。(参约翰福音三16)当然,神不勉强人。人有自由接受或拒绝救恩。

人选择“拒绝救恩”,便留在死中。要留在死中,又要永生天堂,不很矛盾?试想一人选择不吃不喝,不肯呼吸,又要不死,不独违反自然规律,而且霸道,不讲道理──“甚麽?我选择不吃不喝,就要死吗?!怎麽不给我自由?!为甚麽我不可以选择不吃不喝,外加壮健如牛?!”“我选择不要救恩,留在死中,就要死吗?!那算甚麽自由?怎麽祂不给我永生?真是独裁!”

真是矛盾!给他永生不要,自己选择留在死中,却又硬要人给他永生!怎不想想,如果无论他怎麽抉择,结局都非去天堂,得永生不可,这才真正没有自由──“难道要选择去地狱也不行吗?”

上述思想,反映人们常见的错谬心态;不肯承受自决行为的後果──只管去做,後果不要。所以现今流行堕胎,大家认为合法合理──“性欲放緃可以,後果可勿要我负责。若要我负责任,就是不公,侵犯自由人权,非抗议不可!”

其实,问题的症结是:人们是否真的“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耶稣基督是否真正“拯救我们”。如果否定这两个观点,等於否定基督教信仰,“自由意志”及“永生”等等观念无从立足,推演不出神独裁专制的结论来。若接受上述观点,耶稣是人类救主,将人从死中救回,祂便根本不能是“逆我者亡”的暴君。

基督教道理犯驳的重要原因,是人们常执着道理一端,以为抓到辫子,却忘了“上文下理”及“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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