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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信成長的歲月

熊繼昭

1962年秋我從台灣來美讀書,在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 Michigan)進修船舶工程碩士學位。當時我還不是基督徒,只因為是基督徒的家母叮囑去教會,抵校後便參加了UM華人基督徒查經班,結識了羅彥豪、章長基、葉華忠、蘇緋雲、謝志華、許光導等許多弟兄姊妹。

在1962年底,中國信徒佈道會(中信)由車房遷到前面的主屋,主屋三層,加上地下室應是四層。1963新年時,中信早期義務同工袁潤城弟兄(福特汽車公司工程師,是我成功大學校友)來Ann Arbor號召查經班弟兄姊妹去底特律(Detroit)的中信幫忙油漆房子。正值寒假期間,我心想藉此機會進大城市去看看,就跟隨大伙兒去到了底特律中信新購買的大房子,並初識王永信牧師。一天後大伙兒回校,但離開學的時間尚早,我就留下。這一留,我不只是油漆了整棟三層樓的房子,還認識了創造萬物,仁愛、公義的真神──主耶穌,也接受了祂作我生命的主。

那時中華歸主協會(Chinese For Christ, Inc.)芝加哥學生中心的主任雷希耀牧師(Rev. Russell Glazier),正好寒假到各地探訪華人查經班。他也下榻於中信,和我同房間打地鋪。我看雷牧師以六、七十歲的高齡,不辭辛勞,各地奔波,只為了關愛華人學子的靈魂與生命。他原是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的牧師,20多歲就獻身去中國傳福音,終生服事華人。他那天晚上也向我傳福音,神的靈藉著雷牧師感動了我,認罪悔改,相信並接受了主耶穌作我生命的主,從此學習作主的門徒,為主而活。當時王牧師也為我歡欣,並贈送詩篇廿五篇12節:「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讓我知道:對神常存敬畏、謙卑的心,憑著信心,聆聽祂的話語,遵行祂的誡命,祂必指引我當行的道路。從此我這一生的經歷完全見證神的信實。

次年暑假,我即往底特律欲找暑期工作,再住在中信大樓。王牧師夫婦住在車房二樓的套房中,王伯伯與王伯母(王牧師的父母)住在大樓的頂層,我和Richard Shin弟兄(他是中信的第一位全時間同工,助理牧師)住在二樓,一樓是書房及會堂。當時中信有教會的事奉,每週日由王牧師主持國語禮拜聚會,葉宣弟兄粵語翻譯。那時葉弟兄也是中信的財務,還負責書房的管理及發展。他工作地點在Toledo, Ohio,也住在那裡;但每週末風雨無阻來中信參與事奉,直到1964年換工作到底特律來,才住入中信大樓。

兩個禮拜後在中信教會崇拜聚會的程伯伯介紹我去見亨利福特三世(Henry Ford, 3rd,公司總裁),因此被聘僱而加入福特汽車公司擔任初級工程師的暑期工作。我因對新開發的三速傳動器的設計有貢獻,暑期結束後被公司聘為正式職員,並為我申請永久居留權及付學費讀學位,我就轉讀工程力學碩士,也在中信大樓長住下來,更多的投入中信的事工。

當時中信的義工有葉宣、袁潤城,及Richard Shin,以後陸續有馬鴻昌和羅時佶加入。Richard Shin是王牧師第一位全時間同工,他在1963年離去。剩下葉、袁、馬、羅、熊我們五人,都是全職工程師或研究生,我們義務協助王牧師推展中信的事工,程伯伯稱我們是王牧師的「五虎將」。馬鴻昌是中信的第一任辦公室主任,1965年他從Wayne State University的物理學博士研究生班轉學去芝加哥的三一神學院(Trinity Seminary)進修神學,由羅弟兄繼為第二任辦公室主任。葉弟兄任財務,負責管理及發展書房。袁弟兄是行政助理兼採購。我則是房屋管理及助理印刷員。一架二手印刷機安置在中信大樓地下室,由印刷廠代蝕製鋅版,將中信月刊第一期與第二期重複印刷許多份,分寄各地華人。稍後又開始Challenger的印刷。每週末許多義工來中信幫忙裝訂期刊,貼地址標籤,打包郵寄。當時在CCM許多的設施改造都是王牧師領著我們弟兄們一起做的,例如:禮拜堂講台的釘製,打通一樓兩間大廳成一個大禮堂,在二樓建造一個錄音室,甚至於翻修屋頂換瓦,一概弟兄們親自動手。但屋頂換瓦工程較大,是由葉華忠弟兄的Host Family,Bay City Mennonite Church的Maust弟兄帶領親友協助完成的。

當時,因底特律是工業城,工作機會多,每年暑假有不少留學生來此打暑期工,由各地查經班介紹而來在中信大樓居住的,少則三、四位,多則五、六位,像周約彼弟兄及游宏湘牧師,包括我自己都曾是暑期打工學生住在中信大樓。不過我一住竟住了五年。此外中信大樓還接待過來此訪問旅遊的主內弟兄姊妹,如羅裕康弟兄曾來訪,當時他還是在校學生。

那時管理大樓的責任分派給了我。我就應用了我在Ann Arbor住在合作宿舍(Co-op House)的經驗來管理,那時年輕氣盛,作法有點嚴厲。記得有次因為房屋髒亂,我把值勤的弟兄斥責得哭了。馬鴻昌弟兄贈我一句經文,雅各書一章20節:「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這成了我一生的座右銘。

憑著神的恩典,我們五人全心投入義工,大家同心合力開展中信的事工。當時還沒有董事會,卻有同工會,由王牧師夫婦與我們五位弟兄組成。同工會最有影響力的決定,是1964年通過馬鴻昌弟兄提議的:「終止地方教會事工;集中力量作文字、廣播,及王牧師的佈道工作。」這一歷史性的決定確定了此後中信事工的方向。把地方教會事工轉移給了當地的華人教會(Detroit Bible Church)。王牧師經常出外領會佈道,福音千里行;而眾弟兄和王師母則保持著事工的進展。他們不單是付出時間,還支持中信各種經濟的需要。記得當時台灣的分會剛開始不久,有一次急需周轉,一位弟兄把他暑期工所得全部奉獻寄上。1966年周約彼弟兄加入中信為全時間同工,但一年後即離去回學校。

1967年春,我回Ann Arbor,以最後一學期完成碩士學位,並準備轉學到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進修船舶工程博士學位。1962至1967年這段在中信的日子,是我終生最難忘懷的,也可說是我在主內成長的歲月。剛來美國留學,認識神,接受神的恩典,成了神家中的一份子,又得參與中信的事奉,並從弟兄姊妹的生命見證,學習做主的門徒。1964年,一次與王牧師同去明尼蘇達州(Minnesota)參加由他主領的夏令會,在會中我獻上自己給神。從此一生在華人學生、學者當中為主作見證、傳福音。願一切榮耀讚美都歸於全能慈愛的父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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