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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需要学习——父母爱心起不到好效果的几种类型

罗妮丽

“上帝就是爱。”(约翰一书4:8)上帝造男造女,赐他们夫妻之爱;又让他们有能力生儿育女,有着本能的父母之心。父爱母爱确实是人间最了不起的爱,有真情,无私心,很努力。但这种爱,为什么又常常起不到好的效果呢?因为每个父母在上帝面前都有限,也有罪,聪明、知识和品性上都不完全,所以爱再真挚,都需要学习和完善。很多父母爱儿女的方法是错误的,爱得不当就可能适得其反,爱出害来。在我平日的教育、教学中,至少接触到有以下几种类型的父母:

第一种父母:无陪伴的代爱——将孩子交给他人代管。

有些父母比较潇洒。孩子小的时候,让媬姆和自己的父母带;孩子稍大一点放到全托的幼儿园。在他们看来,孩子只要有吃有穿有人照顾就好了。还有的家长说,我不懂怎么照顾和教育孩子,我只管去赚钱付费就行了。圣经说的很清楚:“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祂所给的赏赐。”(诗篇127:3)也就是说,养育儿女是父母的责任,不是托给其他人、托给社会。养育儿女,不只是照顾他们的生活需要,更重要的是教育。钱代表不了爱,爱在情中,爱在教养中。如今的社会道德日趋沉沦,青少年成长中遇到的各种诱惑、欺骗到处都有,涉世未深的孩子们如白衬衫般单纯,遇黑染黑。当然送儿女去幼儿园和学校是应当的,但不能回到家后,仍长期没有陪伴。长久下来,孩子就会有很多心理上甚至品性上的问题,长大后很容易成为问题青年。父母在生计与事业的打拼中,应当清楚孰轻孰重,处理好父母天职与其他社会头衔的关系,切不可因小失大。如今中国农村很多父母到外地打工,或者夫妻出国打拼,将儿女留给祖父母或亲戚代养。这些留守儿童的心理等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性关注的话题了。

第二种父母:无拒绝的溺爱——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

不能因着爱,就不忍心对孩子说“不”。该拒绝的方面,哪怕是吃的方面,小时候都要有规矩。如果孩子偏重吃甜的、油炸的,家长就长期给他们吃,不重视营养搭配,有一天会忽然发现他们有了肥胖症或是满口坏牙等。在品性方面更不用说,要有家规,在给与不给、鼓励和惩罚中形成良好的品德与品格。我在北京讲学期间,晨运的教练对我说,她正在考虑给她十岁小孙子买个iPhone6手机,因为小孙子的班级里四个同学有这款手机。我详细与她分析这个想法如何不对,恰恰是在害孩子。人生来就有遗传罪性,孩子生来一样愚昧。“一出母胎就与上帝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诗篇58:3)不能辨别好与恶,“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言22:15)孩子们很多坏的品性毛病,如自私自大、骄傲固执、奢侈浪费等,很多时候是父母或祖父母顺着他们的性子娇纵出来的。

即使是孩子的一些合理要求,也不一定是有求必应,而是当与一些积极的鼓励目标或者改正效果挂钩起来。不要无形中给他们一个讯息:他们只要向家人张一张口就能拿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东西,不需要通过任何努力。一个没有学会期盼的人,一个试图不劳而获的人,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第三种父母:无理性的虐爱——打是亲骂是爱,爱不够用脚踹。

对儿女的管教是应该的,必不可少。圣经中反覆强调这一点:“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箴言23:13-14)“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言13:24)“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言19:18)但是合理管教不等于虐待式的惩罚。

有一年夏天,我们全家回中国,途经北京在天安门广场玩。走在我们前面的也是一家人,孩子蹦蹦跳跳,看起来很淘气。他爸爸抬脚对孩子的屁股就是一脚,孩子一瞬间受到了惊吓。我那上小学的儿子大概是从电视上学到了一句话,马上说:“打是亲,骂是爱,爱不够,用脚踹。”我开玩笑地问我儿子,你以后会这么对你的孩子吗?他说他不会,他会耐心地和孩子说话,踹孩子太可怕。

管教是为孩子的成长带来建设性纠正,打在孩子身上,往往痛在自己心上,使孩子相信这是爸妈出于爱所做的,因为不会影响关系。虐待式惩罚则不同,是父母以自我为中心。虽然也是恨铁不成钢,希望孩子能争气,能有出息,但方式上常常根据自己的喜好态度,为了解气,出于厌烦。我在中国了解到,有些家长平时很爱孩子,但喝完酒、夫妻一吵架就对孩子动怒甚至打骂。长此以往,对孩子的成长会造成不可预计的行为困扰,给孩子传递一种暴力倾向,很容易僵化两代关系,在孩子的心里埋下恨的种子。我采访过一位在纽约的歌唱家,他谈起儿时常被父亲狠打而至今仍在恨他。

有些家长虽然从不打孩子,但会强迫孩子做既不符合教育规律也不符合其意愿的事,这也是某种程度上的精神虐待。

管教的爱里包含尊重。儿女既是上帝所赐的产业,也是与我们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虽由我们所出,但也应当尊重,不要使用虐待式惩罚、恶毒或咒诅之话语责骂他们,免得他们失去志气。“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以弗所书6:4)

第四种父母:无容忍的虚爱——爱物甚过爱人。

在美国生活,少不了要割前院后院的草坪。有位美国朋友与我分享了他家割草的一个故事。有一天,他在家中院子里割草,顺便教一下上小学的儿子如何使用割草机。这时,他妻子走过来与他商量一件事,他便将割草机交给儿子去推。谈完话,回头一看,自己喜爱的各种名贵花草,在儿子割草机的轰鸣声中全部铲平。极度愤怒的他正要向孩子发火时,孩子的母亲上前笑着对他说:“亲爱的,我们养育的是孩子,而不是花。”

很多家长因为类似情况向幼小的孩子发火。当孩子把牛奶洒到地上,家长训斥道:“你怎么回事,看我的地毯!”当孩子把果汁弄到衣服上,家长又会说:“这条裙子多贵,不再给妳买好看的衣服了!”当孩子在墙壁上画画,孩子并不知道墙壁上不可以作画,家长同样会非常愤怒。学习是一种行为的改变,无论在事前还是事后的教导,让孩子学到一种生活知识和态度就是一件很值得的事。如果孩子无意间犯了一些错误,父母便大为光火地训斥孩子,就容易毁掉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新事物的欲望。孩子们要非常小心才可以不犯错,才可以取悦自己的父母,因而失去了本属于他们探索世界的最纯真的权利。

总之,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父母,在爱孩子时都要学会尊重,把握好管教的尺度。没有尊重的爱会出现精神或身体的虐待,没有管教的爱是贻害孩子的溺爱。爱需要学习,因为父母本身就是不完全的。不完全的父母教导不懂事的孩子,每件事都需要我们在上帝面前支取智慧和能力,多为孩子祷告,也多为自己祷告,如此“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言22:6)。

(罗妮丽博士是美国某大学终身教授,早期儿童教育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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