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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甚麼不信耶穌?

陳茂昇

已故影星喬宏先生在雪梨主持一個佈道會,一開始就問:「在座有誰不信耶穌?」接著問:「你為甚麼不信耶穌?」我想這兩個問題很有意思。以前我對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我(不信耶穌)。」但對第二個問題,卻只能說:「不知道。」因為我根本就沒認真思想過這問題。

現在回想當初不信耶穌的原因,就得從我的家庭背景說起。我祖籍潮陽,生於香港。父母都是潮州人,在五十年代初中國解放後移居香港。父親是海員,終年漂洋過海,為口奔馳。養育五個子女的重擔就落在我目不識丁的母親肩上。雖然母親是一般人眼中的「文盲」,但我很尊敬她,因為不是她選擇不接受教育,而是她根本沒選擇的機會。最初移居香港的時候,母親不會說也不會聽廣東話。生活艱難之處,可想而知。

俗語有云:「行船跑馬三分險」。為求父親遠航平安,母親就寄望天后娘娘庇佑。除了天后之外,家中還充塞著不少偶像、神主牌,如灶君、土地神、佛祖、財神等,數目不少,終日「香火鼎盛」。我家住在黃大仙區,窗口面對黃大仙祠。每逢初一、十五,母親必到祠中參拜。遇著大節日,人太擠擁時,就在窗前「遙祭」。黃大仙祠的「聖水」,我自幼喝了不少。遇著「犯太歲」的年頭,書包中長年放著「平安符」。母親還深信我升中試、會考、大學入學試能一一順利過關,都是靠這些「聖水」和符咒所賜!二哥是家中最「反叛」的,從來滴(聖)水不肯沾唇,氣得母親暴跳如雷之餘,還不住為他求黃大仙「恕罪」。我想著不讓母親招怒,「聖水」飲了又何妨,給同學取笑書包中的「平安符」又有何相干。這是愚孝嗎?現在回想起來,「愚」肯定是「愚」,算不算是「孝」就真不知道了。年幼時,間中亦有陪母親去「拜黃大仙」,足跡還遍及慈雲山的觀音廟、九龍城的侯王廟等。

小學時在孔教學校就讀。長週的星期六有「經訓」堂,唸的是四書五經的「經」。中學在官立學校就讀,認識了一些基督徒同學。在「盛情難卻」下,偶爾出席一些佈道會。聖經中「撒種的比喻」和「浪子的比喻」(參馬太福音十三1至23;路加福音十五11至32)等聽過不只一次;可總沒有共鳴。最反感的是聽到傳道人說我(們)是罪人。我想,我又不作奸犯科,不偷訛拐騙,為甚麼老是說我有罪?暗地裡還自誇思想行為比很多基督徒還要好,並譏嘲那些熱心傳教的同學為「神婆」、「神佬」,時常「講耶穌」。「講耶穌」更成了我挖苦人囉唆、不勝其煩的代用語。現在回想起來方知自己是多麼狂妄。羅馬書三章10節說得真對,「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大學就讀崇基學院。記得入學面試時,主考老師問我,為甚麼選擇崇基而不選聯合或新亞?很多基督徒同學的標準答案都是說,因為崇基是以「崇尚基督」作為辦學宗旨。我卻憨直的說是因聞崇基宿位最多。

崇基的一項特色是每週五有週會。雖然每次的主題不一定跟宗教有關,但卻一定有唱詩頌讚及祈禱的時間。記得唱詩時,我從來不開「金口」,最喜歡的是祈禱時間,因為可以「閉目養神」。

在崇基時,也選修過「基督教信仰的基礎」作為通識教育課程的一部份。很可惜,我雖然這科得了A,但是對十架、復活之謎等,仍未能解破。畢業時,崇基學院都送給每名畢業生一本新約聖經。但畢業後,只顧拼命的工作、兼職、進修,為前途舖路。連睡眠的時間都不夠,哪有餘閒探討人生的真理?這本新約聖經一直被束之高閣,一九九三年移民澳洲時更把它棄掉了。

太太在中學時已接受過洗禮,但大學畢業後,就離開教會。記得將要結婚時,母親問我太太是否「信教」,我當時還安撫她說雖然太太是「信過教」;但很久沒有去教堂了。移民澳洲之後,太太曾提出想去教堂。我不反對,但沒有與她同去。只間中應朋友之邀,與太太一同參加教會的活動。

人生的轉捩點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晚上。我一向自信駕駛經驗豐富,從未牽涉於交通意外之中。萬萬想不到這次停車等轉彎時,竟然給迎面而來的一輛汽車撞個正著,全車報廢。事後酒精測試證實肇事司機是酒醉駕駛。在這次車禍中,我慶幸只是胸骨微裂,感到幾天的痛楚外,身體總算沒有大礙。休息了幾天已經可以上班及照顧太太。太太在這次車禍中卻受傷較嚴重,除了胸骨及一條肋骨裂了以外,左手腕骨也都碎了。整整一個多月不能自己下床或轉身,疼痛難眠。

生命並不是必然的,這道理我曾聽過,亦甚同意;但在這次車禍中,才體會到這句話的真意。記得當太太躺在醫院急診室等待檢查時,我只感到百般無助,淚水不期然掉下來了。猶幸一些基督徒朋友聞訊連夜趕至,給了我們不少的安慰和支持。弟兄姊妹離開醫院前,還牽著我們的手為我們祈禱。這恐怕是我生平第一次誠心的禱告,求上帝憐憫,垂聽我的聲音。車禍後,蒙教會朋友殷切關懷,給我們送湯送飯,深深感動了我。我對基督徒的觀感改變了,對基督教信仰產生一顆熱熾尋求的心。

車禍之後,太太提出要重返教會,我沒有反對。自此以後,我們便沒有間斷地出席每週的主日崇拜,並積極參加福音查經班、信仰探索班、成人主日學等,努力研讀上帝的話。

最初返教會的目的是慕道,很渴望對基督教及聖經的真理有多點認識。聽牧師及傳道人講道,總覺得很有道理,理性上能接受,可是心裡就是沒有感動。不過我深刻的記得馬太福音七章7節的經文:「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所以經常禱告,求上帝給我開門,賜下聖靈進入我心,除去我的石心,換上肉心。

慕道一段時間後,對聖經稍為認識,才發覺當中充滿真理的智慧。可惜自己卻沒有因此變得「明理」,有時還刻意曲解聖經指責別人。譬如馬太福音七章1至6節叫我們不要論斷人;但當與人爭執時,就斷章取義,引用第3節說的「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來批評對方;卻忘記反省:「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聖經讀多了,就發覺作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一點不容易。聖經中對基督徒的思想、言行要求很高。撫心自問,根本不能達到完全,所以不敢貿然決志。心想能達到距離聖經的標準不遠時才決志吧。無奈不管自己如何努力,總是不能達到聖經的要求,正是「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七18)。待讀到羅馬書「因信稱義」的道理,才明白人能夠得救重生,是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而白白的稱義,並非出於自己的選擇及能力,乃是蒙上帝的恩典。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8至9)我也由最初的不肯開口唱詩,而到最後懷著滿心感謝頌讚上帝的恩典。

慕道久了,才認識到人最大的罪,是在於人與上帝關係的層面。在人與人的層面,人所犯的是法律上定義的罪(如謀殺、偷竊等)和道德操守方面的罪(如貪婪、嫉妒、毀謗等);但在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層面,人所犯的罪乃是不知道有上帝;或是心中知道有上帝,卻不把祂當上帝敬拜祂、感謝祂和榮耀祂。我中學時去佈道會最反感的是聽到傳道人口口聲聲說我們是罪人,現在才明白罪的根源和它的真意。

兩年慕道時間中雖然找不到「為甚麼不信耶穌」的原因,但仍下不了決心「信」。只暗暗禱告,祈求聖靈進住我的心。上帝垂聽了我的禱告,聖靈感動了我,在二 ○○一年四月決志受洗,我在眾人面前認罪悔改,歸入主耶穌基督的名下。

決志後,受洗前,曾擔心怎樣向父母解說。當我徵求大哥意見時,他說父母肯定很難接受,不如不說罷了。我心想,如果隱瞞父母,豈不是違反了聖經不要說謊的教導?於是誠心禱告,求上帝打開父母的心門,也讓我有智慧向他們述說我信耶穌的原因。感謝上帝,當我告訴母親我信耶穌時,她竟然沒有反對。只問我兩個問題:第一,當她百年歸老時,我是否不拜祭她?第二,我每月微薄的收入會否給教會「抽乾」?明顯地,母親對基督教也「略有所聞」;但卻是誤解多於理解。於是我向母親解釋,基督教如何看祭祖及奉獻的問題;心中的記念,比其他祭祀形式更加重要。同時也解釋奉獻是對天父愛的回應,我們有能力工作賺錢,是上帝的恩典,上帝悅納人甘心奉獻,不是計較我們奉獻金額的多少。我亦告訴母親,天父必供應我們生活所需,以後回香港時,會帶她到一些潮語教會。母親沒有反對。但願她有機會聽到福音。

想不到在中學時代撒在我心田裡的福音種子,經過了數十年才萌芽。今天我這個浪子回頭,天父仍欣然接納。願上帝繼續恩待保守,使我在靈命上不斷成長,在信心的功課上不斷鍛鍊。除了讀上帝的話外,更活出主耶穌的樣式,讓家人朋友在我身上看見主的作為,也早日認罪悔改,重生得救。 (作者是澳洲大學講師,現居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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