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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

鄭果

耶穌在世時,有個猶太人的官夜裡來見祂。這人名叫尼哥底母,是以色列人的老師,又是法利賽人。身兼政界、教育界、宗教界,年紀相當,來頭不小,人生閱歷極豐。但他心中好像缺少了什麼,夜裡獨自來找耶穌,希望獲得耶穌賜教。主耶穌不和他說別的,直說中問題核心:「你必須重生」(約翰福音三7)。

重生是什麼意思?

重生不是回到母腹裡再生一次。這不可能,重生是指屬天的生命,從上帝而生。

信教、父母是基督徒,都不是重生的條件。重生也不是做好事。而是做上帝的兒女,有屬天的生命。是否人都需要重生呢?

對,根據主耶穌說,人必須重生。祂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

「見」就是見識、認識。若不重生,就不能明白屬靈的事。比如有許多人讀經不能明白,禱告無興趣,聚會時想睡覺,聽到天堂地獄,就以為是迷信。這些都是不明白屬靈的事的表現。

主耶穌接著說︰「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就不能進上帝的國。」關於上帝的國,我們可從自然界中得著啟迪:海洋生物不能活在陸上,陸上生物不能居於深海,大部份生物各有各的生存範圍,無法越界。要進天國,便需有屬天的生命。

生離死別是人生最無奈、最痛苦的事,歷代不知有多少人追求長生不老,卻不能得。然而,只要你我信靠主耶穌,祂就賜我們永生,叫我們不致滅亡。

一個有屬天新生命的人,就不容易犯罪,因他不再受罪惡捆綁。

只是怎麼重生呢?耶穌說,要從水和聖靈生。水是悔改的意思(參閱路加福音三3)。我們需要向主耶穌認罪悔過,立志離罪跟從主。

從聖靈生就是憑信心接受主耶穌,讓聖靈進入我們心內,重生我們,賜我們新生命。正如聖經說的:「凡接待祂(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約翰福音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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