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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見過祂,卻是愛祂

邱清萍

很多人願意拜神,但這個神是要看得見、摸得著的。

觀音貌慈祥,在他的眼神裡可以找到慰藉;關帝貌嚴,有他保佑,作官犯法皆平安。於是各人隨心所欲,找到眼目喜悅的東西形象,就封為神明;羨慕別人的神明,也可以借過來拜一拜;再不夠,還可以運用想像力造出一個又一個的神來。於是,拜金、拜權、拜色也是拜神。總之,眼見心謀;誰知,拜的都是自己的私慾。

聖經要我們拜的神是眼睛看不見,手也摸不到的。雖然,這位超越時空的神也曾取了人的肉身來過世間,卅三年之久,有人親眼見過,親手摸過(約翰壹書一1)。後世的人卻從未見過祂,可是二千年來,無數的人信祂、愛祂,甚至為祂受盡磨練苦楚。

不可思議!沒見過祂,卻是愛祂;為信祂而受逼害,卻仍有說不出的喜樂。這是使徒彼得在他生命垂危之時,向正在受逼害的信徒所發出勝利的呼聲(參彼得前書一、二章)。歷史證實逼迫的火焰焚燒了雜質,使信心更堅實,愛心更熾熱,而盼望也更清晰。

在耶穌離開世界百多年後,亞細亞一帶捲起了逼迫的浪潮。許多基督徒被抓,用極刑處死,其中一位是年逾花甲的教會監督坡旅甲。他被放置在一個廣場,綁在木架上,周圍放著木條柴薪,只要一點火,他就完了。行刑的人給他最後一個機會,說只要他咒詛基督,他的老命就可以保下來。但坡旅甲對基督的愛堅定不移,他說:「我是祂的僕人,祂從沒有虧待我,我怎麼可以褻瀆我的主?」他拒絕苟且偷生,結果在熊熊火光中提前進入永生,會見他所愛的主。

耶穌愛人,甘願捨命在十字架;信祂的人愛祂,也甘願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這是愛的感召與愛的回應,與那些利用宗教來滿足自己私慾的拜神有天淵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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