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珍爱的女儿──凯欣

黄范渐好

福音再临到我

小学前,我随堂姊参加过几次儿童圣经活动。小学也有机会听福音,中学时更认识不少基督徒,但是我想:我要永远与父母在一起,不论今生来世。如果他们不能去天堂,我就不去;所以我不愿意信耶稣。

上大学前后,开始想到人生的意义,但是因为我不愿谦卑把生命的主权交给神,所以一直寻寻觅觅,不能认识真理。

经历神,生命改变

大学毕业后,我希望借教书回馈社会,也许也想寻找神,便选择到一间基督教非牟利的私立中学教书。婚后不久,我与​​丈夫黄谓儒决意参加教会生活,可是灵命和圣经知识都很浅,直到婚后一年半,女儿凯欣出生的那个晚上,我紧握着主的手,走过死亡。“凯欣”是凯旋欢欣之意。自此,我体会每一天都是神额外的赐予,心中为此无限欢欣,女儿英文名字是Joyce,也是欢乐的意思。

记得女儿出生那天,我被推进产房时,心中默祷,求主与我同在,就睡了。后因大量出血,血压过低而昏睡过去。昏迷中,神让我感觉到祂是爱,我在祂的怀抱里,不论人信不信祂,祂仍在。在昏睡中,我听到众声高唱:“和散那,耶和华以勒!”整个过程还有很多细节(因为医生告诉我丈夫,我在手术过程中心脏曾停顿过)。这经历彻底改变了我的生命。

在主里教养女儿

醒过来时,我翻阅圣经才知道“耶和华以勒”的出处。这金句一直带领我教养女儿,直至今天仍不断地学习“放开”的功课。神若要取去女儿,就得放手;放开她,就像亚伯拉罕献以撒──很难过,但是需要做。

此外,还有两节金句带领我教养女儿:一节是:“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我只是管理产业的人,所以要好好管理,随时要交出去的。另一节是:“儿女是勇士袋中的箭。”我努力把箭朝着红心射去。放出之后,箭会否受到狂风、飞来的雀鸟或石头移动了轨道,就非我所能左右的了。丈夫和我在不可停止聚会的信念下,一直带着女儿参加教会不同的聚会和活动,所以我常说,女儿是在教会长大的。

尽我们所能去做

一直以来,我和外子都尽我们所能做的去做。我们想,她应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于是让她不断有机会参加小女童军、学习自卫术、拯溺等活动,及争取不同类型之经历等等,为的是要她学会独立,保护自己。让她到法国文化协会学法文,为的是多学一种语言;聘请私人钢琴老师教她弹琴,不考公开试,为的是只要她有音乐感,不要让她有压力。七十年代末及八十年代初,父母带幼童出国旅游不甚普遍,她未足两岁已有机会出国,为的是让她学习如何看管行李、按时出席导游安排的行程,学习自主……。

我们教凯欣,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与她唱“耶稣喜爱小孩,不论红黄蓝白黑,都是耶稣宝贝”;所以凯欣从小对补鞋伯伯、警察叔叔、清道夫先生都很有礼貌。我们又教她做人之原则,因为圣经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凡事谢恩”,“圣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为我们祷告”,还有诗篇第廿三篇等。我也把长辈对我的教导,例如:“得人恩果千年记,得人花戴万年香”教给她,教她懂得感恩、报恩。

将女儿交托给神

凯欣是我们的独生女,试想,她要嫁到澳门,我都会觉得远,很舍不得!那年,当我知道她要嫁给一个非洲人,如果说我没有矛盾,没有心情起伏,那是骗人、骗己。不过,早在她离港赴英升学,她爸爸陪她上路时,已跟她讨论过择偶的唯一条件:必须是爱主、信耶稣基督的弟兄。

我得坦然承认,当获悉她和宋安理结婚之决定时,作为父母的我们,一方面尊重她的决定;但也没有极度的兴奋。即时之反应乃是与数位牧者沟通,并且坚持女儿与安理必须接受婚前辅导。因为结婚是人生大事,况且是与非华裔人组成家庭。深信女儿新家庭之建立正如其他新家庭一样,必须有上帝之​​印证,才可得到祝福,才有能力迎接新的环境。

其实,在女儿青少年时期,我们已与她谈过有关传福音、服事神、服务人的装备。她15岁时已随我们夫妇到海外作多次之短宣事奉。我相信这些经历引致她入大学选修医科。她父亲一向对差传很有负担,多年来在教会参与事奉,对宣教也很了解。所以这几年我们默默地作他们随时的帮助,让他们做他们计划要做的事,不去干预。

后语

其实,目前我不大喜欢谈女儿一家的离别,实在有些伤感;而且一直以来,我都是安静地在丈夫、女儿的背后──我是凯欣的妈咪、黄校长的太太。我很乐意这样介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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