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心志,望主成就

吳興懷

2003年5月,我遠渡重洋移民紐西蘭,開始了人生中的另一段漂泊。

許多不同國籍不同膚色的人經常問我為甚麼移民到這裡來?當時我說了很多很多的理由。但當有一天我信了上帝,接受了耶穌基督做我個人生命的救主之後,我才知道,我來到紐西蘭的唯一和真正理由是:神要在這裡得著我,拯救我!在我尚在母腹之時,祂就已經為我預備了一生的路程。

記得剛信主的那段時間,只要知道哪裡有查經班,我就盡可能去參加。神的話就像光,照亮了我的整個生命。聖經就像一塊磁鐵,把我的全身心都吸引住了。我把工作以外的其它時間幾乎全用來讀經、靈修和傳福音,幾乎也不看電視了。

我是一名房地產經紀人。信主後不久,就對人說:「我的工作不是房地產,我是經營耶穌基督對人的愛。」我總說:「我們幫助客戶,盡管不見得有成交,但不要緊。基督徒做事,不僅為人,更是為神。」我就在心中向神立了一個心志:對於還沒有認識主的客戶,如果他讓我幫忙他買房子,我不僅求主幫他們找到合適的物業,找到他們在地上的家;還要幫他們找到主,找到他們在天上的家。對於那些委託我幫忙賣房子的人們,我不僅求主幫他們找到合適的買主,還要幫他們找到主。神也真是聽禱告的神,祂幾乎每星期,有時是每天都把要得救的人送到我的辦公室,送到我的家裡,送到電話線的另一端,送到我房子展售的時間裡,甚至送到我在超市購物的時刻裡!這真應了馬太福音八章13節裡主耶穌說的話:「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What you believe will be done for you.)因為神的大能,先後有親戚、朋友、家人、客戶,超過80多人得救信主。我自己也一度認為:我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崗位上,也可以同樣地榮耀神、見證神、事奉神。

每天只要有從神而來的領受,我都會記下來。2006年8月6日,我在日記中清楚地記下了這樣的志向:了解中文神學院及宣教機構,兩年內去讀神學;在神的帶領下完成一切必需的準備工夫,以便進入工場。

我開始有了要去全職事奉神的想法;但帶領我信主的弟兄姊妹要我仔細查驗,看是出於自己還是出於神。我也跟神禱告,求祂帶領。我當時對神說:如果兩三年之後自己心裡的那份感動還在,我就去讀神學。

2 007年8月29日晚上,神透過來自美國的新心音樂佈道會,用 傳道書十二章1節對我說:「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

2007年10月間,在我讀慕安德烈的《做完全人》時,受到很大震動。當讀到:「神是一切,祂必須得著一切。除了絕對的完全,祂怎能滿意?神必定要得著一切。」我開始恐懼戰兢。又讀到詩篇十八章30節:「至於神,祂的道是完全的。」在接下來的禱告中,我開始第一次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所面對的是一個完全的神,而我卻一直未以完全待祂。我萬分的羞愧。

2007年11月10日晚上讀經時,我又一次開始恐懼戰兢。神透過舊約哈該書一章7至9節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因為我的殿荒涼,你們各人卻顧自己的房屋。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當天晚上,我向神禱告說:「神啊,袮到底要我做甚麼?求袮讓我明白袮在我身上的旨意,明白袮對我的愛。」

2007年11月19日,晚上在我寫日記時,神又一次讓我意識到:上帝是完全的神,我若不以完全待祂,又如何談愛神?又談何真正地敬畏祂?我真的不敢想像,等到神鞭打我的那一刻,我才不得已地去事奉祂。馮秉誠弟兄說的好:神的傳道人,沒有「志願兵」,全是「抓壯丁」。張伯笠弟兄也講到他對神的敬畏,他說:「我若一出神學院,我就得再進醫院。」我記得唐崇榮牧師也講過他被神鞭打的事情。保羅也說過,我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神是烈火)。

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果神已經讓我認識到祂是個完全的神,我必須以完全待祂的話,我又豈敢不去全職事奉這位完全的神?半心半意不成,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心志去事奉成不成?不成!否則,自己不僅不蒙神的喜悅,而且會引起神的憤怒。

正因為有了以上的認識,我開始第二次考慮要去讀神學院,去作全職事奉。

有人說,基督徒的信仰若沒有裝備,則好像槍沒有子彈一樣。我非常贊同這樣的比喻。我之所以要去讀神學,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在我信主之後的日子裡,我見到很多十分有興趣追求真理的人們;而當他們真誠地發出心底裡的疑難問題時,得到的卻是難以信服的答案,使他們與神的救恩失之交臂。因此,我非常認同一位牧師說的一句話:「若我們對非信徒所提出的信仰問題不能提供足夠合理的答案,則差不多等於是在宣告,他們的不信是合理的。」其實,非信徒所提出的問題,常常正是基督信仰的關鍵所在。

有了明確的全職事奉的心志之後,我每天都生活在神的聖靈感動之中。2007年12月9日,我在日記中寫道:「父啊!看到一個偌大的教堂裡,一個個急需搶救的靈魂,卻與袮的靈擦肩而過。我裡面彷彿傳來袮深深的、憂傷的歎息。父啊!我為袮流淚;主啊!我被袮降伏。我開始在白日,在夜裡與聖靈一起歎息,一起擔憂,一起流淚。」我開始理解為甚麼于宏潔弟兄曾為了北美眾多的靈魂得救擔憂得晝夜痛哭。

神不僅呼召我,神也給了我很多預備。祂讓我上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前後十年(其中有兩年在大學裡教書)的時間裡,培養了我的研究、文字表達及宣講的能力。祂讓我一直對哲學非常感興趣。在讀碩士時,攻讀的方向恰恰是西方法律和哲學。對這方面的作品基本通讀並系統學習過。

再有,神給了我非常好的嗓音(男高音)、聲樂的天賦,讓我可以用美妙的歌聲來讚美敬拜祂。

長期的銀行管理人員與房地產經紀人的職業生涯,神也培養了我的管理能力,與社會各階層方方面面不同人打交道的能力。

我雖然不富有,但是神的恩典夠用。聖誕過後,我會將自己的房產出賣,相信我的主會保守我的心思意念,為我開路。

神國的律

神國的權柄在這個世界中恰恰是高的服事低的(如同主耶穌為門徒洗腳)。

神國的大能在這屬世的世界中常常表現出的是無能(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彰顯的正是這種「無能的大能」)。

神國的復活恰恰在這世俗是看為死(主的死與復活)。

神國的得著恰恰是需要在世俗中捨棄。

神國的親人(弟兄姊妹)在世俗中可能恰恰是你的敵人。

神國的財富在世俗恰恰被視為糞土。

神國的恩膏與祝福恰恰在世上表現出的是苦難。

神國的得勝在世人的眼裡恰恰被人們認為是窩囊失敗。

神國裡的被高舉恰恰在世俗裡表現出的是卑微,是被羞辱。

我要做這樣的人

我要做歡歡喜喜地去變賣所有,而為了去得到那天國的寶貝的人(參太十三44至45)。

我要去做那拋開所有跟從主耶穌去「得人如得魚」的漁夫

(參可一16至20;路十四33,十八22)。

我要去做那世上的鹽,那能照亮別人的燈台上的光,那建在山上的城(參太五13至16;可四21至23;路八16至17,約八12,九5)。

我要做那蒙主憐憫,蒙主耶穌救恩得治癒的耳聾舌結眼瞎的人,去傳揚主耶穌大能(參可七33至36,八23至26,十48至52,太二十29至34)。

我要去做那為主在曠野呼喊,為祂的到來預備修直道路的人(參太三1至3;可一1至8;路三4至6;約一23)。

我要去做那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的人(參可八34至37)。

我要去做那不受引誘,只是單單靠神的話語,單單拜主上帝,單單事奉神的人(參路四4至12)。

我要去做那「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直到自己的「老我」完全死去的人(參約三30)。

我要去做那認得主的聲音,走入主的羊圈之門的一隻小羊(參約十1至18)。

我要去做那彰顯主復活大能的拉撒路(參約十一40至44)。

我要去做那為人洗腳、服事眾人的神的奴僕(參約十三3至20)。

我 要去做那與主同釘十字架,將來同在樂園裡蒙福的人(參路廿三40至43)。

我要去做那能得到主所賜的讓人永遠不渴的生命之水的人,使我的生命中湧出那直到永生的活水江河(參約四13至15)。

我要去做那單純地信靠的嬰孩(參路十21至24,十八16)。

我必要用我的餘生全身心去「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的神」(參可十二29至33;路十27至28)。

我必須去成為坐在主的腳下,能聽到主的道,得到那上好的福分的人(參路十39至42)。

我必要成為那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開門,祈求就得著的「情詞迫切地直求」之人(參路十一8至10)。

我必要成為那裝備完整,「披掛整齊,看守自己住宅」的主的壯士(參路十一21)。

我再也不可為了這屬世的錢財和今生的思慮而出賣主的揀選和主的名(參太廿六14至16, 47至50;路廿二47至48;可十四10至11, 43至45;約十三21至30)。

我必須要去做那掉在地裡死去,並可以結出許多子粒來的那粒麥子(參約十二24至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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