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青少年陷阱

黄明镇

青少年犯罪率近几年来不断暴增,其中因吸毒丶吸安非他命丶窃盗及抢夺等触犯刑罚法令者,在这五年中人数已经加倍。以台湾彰化少年辅育院为例,过去只收容三百多人,现在则已超过七百名。专家学者虽常开会探讨原因,商讨对策,但时至今日,问题仍在,且有变本加励的趋势。

少年犯罪的原因固然很多,家庭因素占最大部分(约百分之四十二)如管教不当丶夫妻失和等,尤为显着。然而社会上种种败坏的风气,以及大街小巷充斥着不良场所等,都直接间接地引诱青少年走上犯罪的歧途。针对後者,我特别要提醒为人父母及青少年要小心陷阱,因为这个社会已经变质,到处充满危机,若不小心掉落到罪恶的坑洞里,那就後悔莫及了。

陷阱一:金钱

根据台湾法务部统计,受刑人不论男女老少,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都因涉及“财产犯罪”被判刑,也就是四个人犯中,有三个因“贪财”坐牢的。圣经的话一点都不错:“贪财是万恶之根。”(提摩太前书六章10节)人为了钱,铤而走险,不管偷丶抢丶睹丶骗,甚至“杀”,甚麽都敢做。其实,钱财来的容易,去的也容易。不法之徒弄到钱後,大部份都会在吃喝玩乐上花掉:“不义之财”终究会长翅膀飞去。所以青少年应该注意:不是你的钱,你一毛也不要碰。对不该得之物,应采取“三不政策”──不看丶不摸丶不取就对了。

陷阱二:色情

社会上有许多不肖商人,为求发财,罔顾道德,不惜牺牲人性尊严,印制色情或性变态画刊丶图片等,青少年若有涉猎,影响所及,可能产生性变态的暴行。

美国联邦调查局曾访三十六个“连续杀人犯”(serieskillers)发现其中二十九个(占百分之八十一)都曾沾染过性变态书报杂志,其中有一个从年轻时在商店看淫猥图书而产生性幻想,以致先後奸杀了二十八个无辜的少女。另外,也有一些店面,表面上是正当营业,实际上都暗藏春色。最近台湾生态研究中心就发现,台中市八十九条街道有六百三十九家是做色情行业,也就是台中市每五丶六十个做生意的人,就有一个人从事色情行业。也许正确数字有待争议,但是大都会里,充满了声色犬马,已是不争的事实;青少年不小心涉足其中,若沉迷留连,对其一生的影响至巨。因此,青少年绝对要远离声色场所,勇敢拒绝不良书刊。

陷阱三:电玩

玩赌博性的电玩,只会输,不会赢,因为东家早把程式更改,包赢不赔。年轻人一旦迷上电玩,不但旷日废时,会因输钱,在惜贷无门之下,起意偷窃,甚至抢劫。有一个青年,国中毕业後,到外地就学,因常与同学打电玩,以致家里寄来的钱输得精光,又不好意思再向家人要,於是夥同五丶六个同学去行窃,几次成功之後,胆子更大,改用抢劫;後来案发,几个同学通通入狱,他数条罪名加起来被判十四年徒刑。当时刚好因为未满十八岁,否则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就永无翻身的机会了。

陷阱四:毒品

目前新进监狱的人,有百分之五十二以上,都是烟毒犯或吸安的。由於毒品严重破坏细胞,使脑筋浑浊不清。毒品连续吸用,其代价比精金更贵。吸毒或吸安一旦上瘾,即使万贯家产,也会坐食山空。所以吸毒者,为广阔财源,极可能也去贩毒。甚至毒性大发时,为了弄到毒品,狗急跳墙,作奸犯科,伤害人命,都在所不惜;只要能得到钱,甚麽不法的勾当都敢做。所以,烟毒犯一多,受害的人会更多,社会也就永无宁日,因此毒品绝对不能碰,要知道:一次吸毒,终身戒毒;一人吸毒,全家受苦。我认得一个烟毒犯,自己打海洛英多年;有一次顺便也给他弟弟打一针,结果弟弟就因为那一针,到现在竟成为植物人。所以要切记,毒品万万碰不得。

陷阱五:帮派

年轻人参加帮派或被帮派利用,常有三个原因:第一,他们是“便宜货”,年纪轻,要求不高。通常只要台币两三千块钱,打发,唆使他们去抢丶去砍,竟然个个都肯干。因此,黑社会的人,就尽量吸收年轻人,甚至有的还到校门口去“招兵买马”。

第二,他们有“愚忠”。大哥们粗里粗气,出手又阔绰,好像大英雄,年轻人跟着他们风光十足,有吃有喝,有够刺激,偶而看到排场声势浩大,就死心蹋地,跟随老大到底。

第三,他们容易“狱火重生”。一旦犯了案,因系未成年,刑期短,出狱後,自觉已经贴上标签,俨然是江湖中人,所以也就无所惧怕,反正是愈关愈“大尾”。

好人难做,做坏人更难。做案过後怕被抓,加上良心控告,通常几天都会夜夜惊魂。而帮派里也常有“窝里反”丶“黑吃黑”的现象。参加帮派,小则贻误终生,大则一命呜呼。你没见过黑帮老大──“黑牛”黄鸿寓的狠招吗?他为非作歹,搞了不少钱,也吸收了无数人跟随他,但也作恶多端,怕手下;密告,常疑神疑鬼,因此有不少跟在他身边的人,都遭到就地处决的命运。圣经说:“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诗篇一1)黑道是一条不归路,远远地避开才是上策。

结语

青少年不但要小心犯罪的陷阱,以免掉落,无法翻身;更重要的是心中要有一股力量去拒绝罪恶,而这一股力量来自於真神。因为“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罗马书一16)只要肯接受这位替罪人死而复活的救主耶稣,我们必有能力胜过罪的引诱,因为“凡从神生的,就不(连续)犯罪。”(约翰一书三9)有了这样纯正有爱的信仰,我们才能真正有意义的生活;不但自己可以远离犯罪漩涡,还能助别人一臂之力。万一,不慎跌落罪恶之中,请记得:“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十13)只要我们呼求主耶稣,祂是慈爱的救主,祂是好牧人,祂乐意把我们从深坑中救拔出来。祂的应许也永不落空,因为“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一9)

来,信靠祂,祂必保守我们脱离凶恶。

(作者为台湾更生团契总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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