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與真理的尋索

蘇緋雲

大學時代,我常想,人生何去何從?我將來的生活該怎樣呢?我的先祖和父母親都信耶穌,算來我已是第四五代的基督徒了,但我有自己的獨立思考。我明白,人的行動是由思想支配的,如果我相信人是由動物變成,就是說,我信進化論,那麼我自自然然為了「適者生存」,便設法「弱肉強食」。而我這樣做,實在無可厚非,因為沒有上帝,便沒有真理,人只是偶然存在,沒有目的,那就無所謂對錯。可是如果宇宙之中,有一位創造者呢?整個形勢便不同了,這位創造者必定會像設計機器的工程師一樣,對祂所創造的人有說明,有指示。也就是說,會有真理。因此真理的尋索,必須從宇宙是否有一位創造者開始。

我讀的是科學,凡事都講求證據。可是科學家並不等於科學。科學事實是可以考查的;科學家則是一個人,而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發現和見解,甚至主觀偏見和盲點。倘若科學家的看法帶有強烈的個人偏見,跟事實不符,那麼他的見解便與聖經衝突。當我研究科學時,我發覺科學與聖經並沒有衝突。與聖經衝突的,是科學家。

科學家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守則,就是必須誠實。沒有做過的實驗,不能說做了,不能胡謅一個結果來。誠實的科學家一定會放棄自己本來的錯誤假設,心悅誠服地接受真理,因為他們所追求的是真理。而所謂「科學的態度」,就是當真理與我們本來的假設矛盾衝突時,我們就接受真理,放棄自己本來的假設。因此不少著名科學家相信上帝,並不稀奇。

我開始唸科學時,不免接觸「進化論」,當時我有點以為科學萬能,把「科學事實」和「科學家的猜想」混淆在一起,常把「科學家的猜想」當作「科學事實」。後來我發現,不但科學不是萬能,而且科學家講的猜想和意見,並不一定是科學事實。這是甚麼意思呢?

第一方面,科學不是萬能的。科學研究的範圍,只包括可以觀察的事物。不能以五官觀察、不能重複做實驗觀察的,都不在科學的領域之內。「科學」的定義是「知識」。「科學知識」則是「以科學方法,所得到的知識」。而科學方法是靠觀察,依照觀察產生猜想(假設),然後根據假設來做實驗,看看實驗的結果是否支持假設。如果不完全支持,便須修改假設,再做實驗;再修改,再做實驗。直到假設被實驗完全支持,才可以被稱為理論。如果這理論從始至終沒有一次例外,才可以稱為「定理」。所以科學的方法並不是無所不能,因為所有不能重複做實驗的事,都不在科學的研究範圍以內。比如所有歷史,都不能重複,所以都不在科學的範圍之內;但是,我們當然不能說歷史不是事實。我的出生,不能以科學重複做實驗的方法證明,但我的出生卻是事實。

第二方面,科學家的猜想,不等於科學事實。因為科學事實要求觀察,沒有觀察,便不是科學。比如說,進化論的假設是「魚進化成為青蛙」;但是,有沒有觀察到「魚進化成為青蛙」呢?當然沒有。進化論的回答是:進化很慢,慢得無法觀察。但是沒有觀察,便不是科學。因此只是某些科學家的猜想和意見。

聖經的說法是:「各從其類。」魚只能生魚,青蛙只能生青蛙。這有沒有觀察到呢?當然有,而且沒有例外,連一次例外也沒觀察過。而且前面提到「魚進化成青蛙」的假設,可作如下分析:

一、科學事實(觀察)是甚麼呢?

事實:沒有觀察到魚進化成青蛙。

二、科學家的解釋(意見,猜想)是甚麼呢?

解釋之一:進化很慢,所以觀察不到,但是有進化。

但是否只是唯一的解釋?不是。

解釋之二:沒有進化,所以觀察不到。

由此可看,一個科學事實,可作兩種解釋。

另一例子是:

一、科學的觀察是:

事實:人有手有腳,狗也有手有腳,人與狗有共同點。

二、科學家的解釋(意見,猜想)是怎樣呢?

解釋之一:人與狗有共同祖宗。

解釋之二:人與狗有共同的設計者。

這又是一個事實,兩種解釋。進化論只是其中一個猜想,不是真理。

此外,進化論又推測,類與類之間有無數過度生物。聖經卻直言無諱「各從其類」。類是有範圍的,不能越類。魚與鳥是不同類,爬蟲與野獸是不同類。那麼科學的事實(觀察)支持哪一個說法呢?

我發現科學支持的是聖經的說法。讀至博士學位時,我已發現有足夠的證據,支持「起初上帝創造天地」的說法,但對於進化論,我卻看不到有足夠證據。舉例說,自有科學研究以來,從來沒有一個人看過猴子變成人。魚是魚,青蛙是青蛙,人是人,猴是猴。進化論不但沒有科學支持,而且還給社會帶來很多災禍。譬如說,戰爭、鬥爭、凶殺、強搶、強姦、暴力、大欺小、強凌弱等,都可因進化論「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理論,而變得合理化。

聖經則完全不同,聖經給我們很多人生智慧,並指示我們如何建設美好的社會。我也可以舉例如下:

聖經讓我知道人是由上帝所造,祂是生命的源頭,生命由上帝賜予。

聖經指示我們如何保持身心靈健康愉快,以及怎樣建立一個樂觀、積極的人生觀。譬如聖經說:上帝是全能的,那麼我們便可倚靠祂,不必憂慮;聖經說上帝看所造的一切都甚美好,那麼我們便可以喜樂謝恩,接納自己,不需與人比較;我們又可以照著上帝賜給我們的才能努力,「彼此服事,作上帝百般恩賜的好管家。」我們的人生是有盼望的,現在雖然在敗壞的轄制下,但時候將到,我們的身體將要得贖,享受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彼前四10;羅馬書八18至24)

聖經教我們怎樣做人處事。譬如做科學家的,應當誠實,聖經老早就教我們為人當誠實。關乎處事,上帝把萬物託付人類管理,我們是祂的管家,所以我們要良善,要忠心。(馬太福音廿五21)

關於人際關係,聖經說,上帝照著自己形象造男造女,所以男女是平等的。人應當彼此尊重,不可欺負窮人:「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箴言十七5,廿二22至23)強大的不應該欺負弱小的,反倒應當幫助和服事他們。耶穌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馬可福音十43至44)

聖經提到上帝怎麼創造世界,幫助了我知道怎麼作科學的觀察。原來當初系統科學開始時,科學家就是根據聖經的話去研究。

總括來說,聖經對人生各方面都有明確並且恰當的指示,處處顯示它的確是從上帝來的真理,是創造主給我們被造的人的「機件使用和保養說明書」。我們只要依著去行,便可蒙福。我發現,信耶穌不是「信教」,而是服膺真理、追求真理,並且照著真理去行。

後來我有自己的家,我教育兒女,也以聖經真理為範本。我親身體驗,聖經真的很管用,我家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沒有青少年期的反叛問題出現。他們個個成材,真像上帝所應許的,敬畏祂,守祂一切誡命的,祂會使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蒙福。(申命記五29)

(余黃國凱採訪、整理)

(蘇緋雲博士畢業於密芝根大學生物化學系,曾任華盛頓大學生化系研究員。與夫婿何醫生育有四名兒女。其子女均為美國著名天才兒童,都於九至十二歲間考進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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