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弱者

何自強/張宇理

何自強

被朋友邀請參加過幾次基督教聚會,不由得感到基督徒都是一群感性、主觀、無能解決自己人生問題的弱者。聽他們述說信仰經歷,都不外以前怎麼賭毒傷人,現蒙神拯救重新做人。要不然就是重病得癒,家庭出問題的得到解決。心裡煩惱得化解,駕車不小心蒙保佑等等,看他們一會兒哭哭啼啼的訴說困難苦況,一會兒又唱又笑的自謂能渡過難關,全是神的賜福。說話時不合邏輯,聽得我這個冷靜理智的人啼笑皆非。心想這些人無疑有很多人生問題,大概都有些精神困擾,心理脆弱和不平衡,故需要一根拐杖,精神寄託,而基督教講愛、講饒恕,又說有大能的神幫助、指引,正適合他們,於是他便緊握住這心理的拐杖不放,因為唯有信教,他們才感到被愛,被接納,被饒恕,人生有了方向,問題得到解決等等。我不能不想,像我這類品行端正,行為光明磊落、心理健康良好、自強不息,獨立而頭腦清醒、人生有目標的人,基督教這服「鴉片」對我就沒有需要了。共產黨說,宗教是人類進化過程中的產物,未嘗無理,等到人類心理健康與知識文明一同進步,人有了能力和自信,能獨立解決問題後,宗教便會自然被淘汰。

張宇理

弱者有能力

基督徒是弱者,這話一點不錯,主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又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馬可福音二章17節;路加十九章10節)祂來是「傳福音給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從此,「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路加四18;以賽亞九2)若真「人定勝天」、「人是自己的主人」,何需救主?何需被救?若不自認弱者,根本就不可能作基督徒,尊上帝為主為王,自認有罪無靠,接受赦免、恩典,又聽從祂,倚靠祂。

放下無知的自大狂、死撐著的面子和已經傷痕纍纍的自尊心,勇敢地接受真光;坦誠地面對自己靈魂深處的醜陋、空虛、吶喊,承認自己的無助、有限,繼而仰望全能的神,領受祂的赦免、醫治、拯救,這都是做基督徒必須上的第一課。是的,我們都是弱者,面對地震、颶風、山林大火、癌症、死亡,我們都是弱者;面對掌管大自然和生命的主,我們更不得不認弱者。

然而,「上帝賜恩給謙卑的人。」「尊榮以前,必有謙卑。」「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箴言三章34節,十五章33節,十六章18節;馬太福音廿三章12節)弱者基督徒們得上帝賜恩,就好像「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哥林多後書四7節)於是,歷史不住見證:基督徒們在大逼迫中視死如歸,唱著讚美的詩歌受刑;基督徒們放下溫暖舒適的家園,遠征蠻荒,施醫教學,改革邪風陋俗,為無文字者創字,被仇殺時仍帶祝福;在自由、腐敗、無道德的社會中,基督徒獨立特行,敢於與人不同,獨守純潔。

從來,有那一種思想、主義、學說、信仰或政權,可如基督教一般廣泛,而且源遠流長、歷久不衰地感化人,改變人的品格,使甘心情願戒賭、戒毒、戒黃,甚至進一步造福社會,以過來人身分扶助身陷網羅的人?沒有,只有基督教有改變生命的復活大能。對這大能,我們理應佩服,肅然起敬才是,就如保羅所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摩太後書一章15節)使壞人改過遷善,破碎家庭重圓,傷心者得慰藉,內疚者得蒙寬恕,迷失的人得指引,受打擊傷害的人得醫治,被棄者得接納蒙愛,軟弱者得扶持,自卑者重建信心,那豈不是好事?能有這許多貢獻的道理,豈不值得深入研究探討和發揚光大嗎?為何還盼它被淘汰呢?淘汰了它,我們能在那一種思想、主義、學說、信仰和政制中,找到一群又一群生命經改變後,肯捨己造福人群,而又行為正直,人生觀正面、積極的人?

強者之弱

人類一直對自己有過高的期望和信任,以為人性本善,智慧無限,能力不斷的進化,假以時日,今日沒能做到的,明日都可達到,不需要神,人能建設美好的社會。沒想到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轟碎了人們的美夢:人性是邪惡、殘忍的,有破壞性的。共產主義的興起使人以為救星又至,自由思想在西方陣營以另一個面貌,互相呼應:人是自己的主人。誰知道這些主子恰如邪教教主,將信眾們置於死地。這是「超人」、「強者」們的宗教,它們不能使傷心者得醫治,不能作心靈脆弱、精神困擾者的拐杖,不能使人痛改前非。內疚者在這裡找不到饒恕、接納,失望者找不到力量支持。不但如此,它們還弄到億萬人精神崩潰,家庭瓦解,人們在鬥爭仇恨和傳染病毒中死亡。人性的醜惡、自私、兇殘,發揮得淋漓盡致。倖存信眾,即使當初原有理想目標,也被弄得迷茫失望,不知人生何去何從。

強者給自己欺騙了。歷史給我們作證,人對自己的能力估計過高,信任過分,災禍就由此而起。原因聖經告訴我們,人有罪有限,不能自救,世人己被撒但弄瞎了心眼,不知光暗、善惡。無論信人信己,都只如瞎眼領路,結果「蠓蟲你們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哥林多後書四章4;馬太福音廿三章24節)那是說,我們無分辨能力,我們怎麼沒有看到?強者不敢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罰」的怯弱心理,我們察覺到呢?人靠自己、主宰自己的口號,我們聽到了,怎麼沒有看到實行後帶來的災害?人的外表我們看到了,怎看不到內心?人的方法我們用過了,怎不看到社會問題叢生?

自尊我所欲也,但倘若這自尊只是基於自欺,還會自招咒詛,那我不如選擇於面對實況,進而倚靠神,蒙福。至於別人看我為弱者,於我何損?於真理何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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