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
- 一、定名
- 二、宗旨
- 三、信仰
- 四、簡史
- 五、策略
- 六、「中信」國際差傳事工
- 七、宣教士的類別
- 八、宣教士的資格
- 九、宣教士申請的步驟
- 十、差會與教會的連繫
- 十一、宣教士的經濟安排
- 十二、宣教士工場規則
- 十三、工場事奉策略
- 十四、宣教士家庭
- 十五、宣教士離職、工場轉換及懲戒
- 十六、退休宣教士
- 十七、手冊修改和解釋
一、定名 |
中國信徒佈道會(簡稱「中信」)。
二、宗旨 |
「中信」乃一華人信心差會。以鼓勵推動華人教會差傳事奉,差派華人宣教士到福音未及之社群中傳揚主的福音,建立同負大使命之教會為宗旨。
三、信仰 |
- 我們相信全部新舊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將救贖人類的計劃完全啟示出來,是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最高神聖準則。
- 我們相信永存的聖父、聖子、聖靈,乃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
- 我們相信聖父乃天地萬物之創造者、統治者及維持者。
- 我們相信聖子耶穌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由聖靈感孕,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被釘死於十字架上,流血為人贖罪,第三日從死裡復活、升天,在榮耀至高者的身邊,做我們的祭司,為我們代求。且信祂所應許的親自再臨。
- 我們相信聖靈,三一真神的第三位,與聖父、聖子同質、同權、同存。祂的工作是使人知罪、重生;並住在聖徒心中,引導、督責、扶助,使其有能力過聖潔的生活,事奉神,服務人。
- 我們相信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在亞當裡墮落成為罪人,都需要神的救恩,不能自救。
- 我們相信悔改的罪人,惟賴神的恩典得以重生,並因信耶穌基督得以稱義。
- 我們相信信主的義人身體復活得永生,不信主即不義的人復活受永刑。
- 我們相信教會是一體的,以基督為元首,由聖靈所重生的人組成,並在敬拜、交通、傳福音及事奉上發揮其作用。
四、簡史 |
中國信徒佈道會一九六一年在王永信牧師帶領下創立,是一個憑信心的福音機構,目的為向全世界華人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最早「中信」是以文字工作為主,繼而發展了影音、訓練、心理輔導、大陸廣播等事工。一九七五年鄭果牧師加入「中信」後,更大力的推動華人教會普世差傳的事奉。一九七九年「中信」差派第一對宣教士到中美洲巴拿馬華人中工作,同時開始了暑期福音隊(短宣)的活動。現今「中信」已建立了國際差傳網絡,宣教士派駐中美洲及東南亞各國,而在台灣、香港、菲律賓、新加坡、加拿大、澳洲和澳門等地均有「中信」設立。
五、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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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的使命
主所給我們的大使命是將福音傳遍萬民,從各國各方各族各民中拯救人歸向神。今天普世未認識主的群體中有三分之一是華人。因此,「中信」的策略是用各種方法把福音傳給華人社群為優先,建立主的教會。 -
華人差會的必要
- 華人有數千年文化,如由華人組成以華人為主要對象之差會,當能更了解華人心理,使工作更有果效。
- 除大陸教會外,海外華人教會遠超五千間,故需要一個能與他們密切認同的差會。
- 今日華人散佈世界各地,成為所居地的少數民族,而大部份差會都以當地多數民族為對象,因此甚需要華人差會去得著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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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則
- 「中信」在各教會及宗派中持中立地位,在差傳工場以建立地方性教會為重,而不建立自己的宗派。
- 「中信」宣教士之身份及工作應與教會牧者有別,其主要事工乃是傳福音、開荒植堂、栽培訓練,而非長期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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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原則
「中信」是信心機構,為眾教會和信徒所支持,我們相信神的工作,必不缺乏神的供給。
六、「中信」國際差傳事工 |
- 全球各「中信」的差傳事工,遵循同一使命,惟因時地背景不同,細則可有異。
- 美國「中信」所招募的宣教士及其事奉的工場,當由美國「中信」接納及差派與督導。經美國「中信」委託,某些宣教士可由當地「中信」協助關顧。
七、宣教士的類別 |
- 專職宣教士:直接以傳福音、開荒、植堂、訓練等為事奉。
- 帶職宣教士:以專業身份進入工場,但以佈道、開荒、植堂為主要目的。
- 短期宣教士:符合宣教士資格,可往工場佈道、事奉一至兩年。
- 當地宣教士:在工場發掘的當地同工。獲當地牧長推介及同意作聯絡人,又得當地教會支持者,可申請加入「中信」成為當地宣教士,在工場事奉。「中信」按當地同工生活需要,酌量給與津貼,每年可申請延續。
八、宣教士的資格 |
- 重生得救之基督徒。接受及同意本會的信仰。
- 受過至少一年的神學教育,或有同等資歷。對聖經、神學及差傳有基本之認識。
- 有美好的靈性、實際領人歸主及教會事奉之經驗。
- 有差傳的負擔及清楚神的呼召。
- 有健康的身體,無不良習慣。
- 樂意且能夠與他人同工合作。
- 願意接受差傳初步訓練,如語言、文化、風俗及教會建立和增長之原則等學習。
- 遵守本會所定的行事規則,並順服本會之帶領。
- 當具有合法的身份及有效之旅行證件。
- 為母會推薦,及本差會接納。
九、宣教士申請的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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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過程(下列步驟可先後或同時進行)
- 有心考慮為宣教士者需盡早聯絡「中信」,填交初步表格,以便輔導申請過程。
- 「中信」與有心者聯絡,告知申請過程及差派教會(母會)之責任。
- 申請者再填寫正式申請表,提供諮詢人。
- 「中信」請所提之諮詢人填寫表格,亦請其母會填寫推薦書。若得母會推薦,申請者即為宣教士候選人。
- 當全部資料(申請表、諮詢人表格、相片、成績表、及教會推薦書)收集齊全,差會之宣教士審核團即行審核。
- 審核團認可後,定時間與候選人會見。
- 若審核團通過,候選人即進行健康檢查及心理測驗。
- 候選人通過健康檢查及心理測驗後,即受差會接納為準宣教士,準宣教士需參加差會的職前指導與所安排的訓練。
- 差會及準宣教士連同其母會共同計劃宣教士的經費籌募辦法(生活費、開跋費、事工費等)。
- 準宣教士申請取得所需之旅行證件。
- 當準宣教士每月費用為母會及支持教會全部認獻後,差會與母會即可舉行差遣禮,使其以差會宣教士身份準備出工場。
- 經過必須的工場預備及訓練後,宣教士即可上工場事奉,語言學習可在工場或言語學校同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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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派教會
「中信」建議宣教士之母會為差派教會,責任如下:- 印證宣教士的呼召。
- 給予基本的牧會訓練及實習。
- 當宣教士被接納後,給予禱告及經濟支持。
- 會同差會及準宣教士商討籌劃經費計劃。為準宣教士寫推薦信,連同差會介紹信寄給其他可能支持之教會。
- 會同差會舉行宣教士差遣禮,接納他為教會在工場上之代表,在差會督導下的同工。
- 會同宣教士及差會統籌分配他在述職期之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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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籌劃
差會按事奉工場的需用估計宣教士每月費用和出工場的開跋費。「中信」採用籌劃經費辦法如下:差會與母會分別為準宣教士寫推薦書,介紹其背景、學歷、經驗和計劃,鼓勵別的教會一同支持。準宣教士到教會中提出挑戰,教會若需更多資料,可直接向母會或差會詢問。為了擴大禱告網,希望至少有三個教會共同支持一個宣教士,但不希望超過十個教會,免得聯絡不週,缺乏歸屬感。 -
差遣禮
當宣教士每月預算經費全數籌足時,差會與母會便可舉行差遣禮。
十、差會與教會的連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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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系統
差遣宣教士的事工得考慮宣教士的經濟、訓練、差派、督導、工場上政治文化經濟情況、宣教士之間的關係、工場策略、與工場教會之關係、政府規例、宣教士子女的教育、醫藥保險、退休安排等等,這些通常不是教會單方面所能承擔的。差會的成立,就是負責這些專門事工,幫助教會執行大使命。所以差會和教會是個合作的團隊,有如下圖:
教會供給差會人才、錢財、關懷及禱告。差會與教會合作派送宣教士到工場去佈道,建立教會。差會亦鼓勵教會增長,推動差傳。要執行主所吩咐的大使命,我們需要發展教會與差會配搭的系統,以減少單方面進行的困難。 -
經濟處理
每位宣教士或每對宣教士夫婦是一個經濟單位,各有其獨立賬戶,但必要時需互相幫補。差會按時將宣教士的經濟情況向有關之教會報告。「中信」是Evangelical Council for Financial Accountability的會員,該會宗旨是在財務處理上要清楚交代,作神忠心、有見識的好管家。而「中信」的財政報告,每年均由政府特許會計師審核。 -
代禱關懷
「中信」差會相信代禱關懷和經濟支持同樣重要,因此鼓勵教會切切為差會事工代禱,好叫差會、教會及宣教士都明白主的心意。在屬靈爭戰之中,禱告是得勝的秘訣。「中信」會按時將宣教士的情況,同工事奉及工場上的發展,告知支持者,邀請代禱。 -
差傳的推動
「中信」提供以下的服務:- 供應差傳年會講員。
- 提供推動差傳的各樣資料。
- 提供諮詢的服務。
- 供應教會增長的書刊及影音。
- 提供宣教士申請人的各項輔導、審核及裝備。
- 提供專職、帶職、短期並當地宣教的工場。
十一、宣教士的經濟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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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士的費用分兩大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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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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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
這是宣教士的生活費及房屋津貼,視工場生活水平而定,免得太低會使宣教士有困難,或太高以致和當地事奉的人產生差距。一般來說,月薪是在差遣禮舉行後開始。 -
事工費用
工場上交通、事工材料、語言學習、述職路費、述職儲備金及意外儲備金等。 -
團體福利
醫療保險、社會安全福利金、退休金等。 - 差會行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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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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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跋費
宣教士上工場時一次過的費用,包括:機票、出入境、體格檢查及上工場前一些必須的開銷。上工場前單次資助的奉獻,會歸入這開跋費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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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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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或缺額
宣教士待每月費用由教會及個人認獻滿額後,方受差派上工場。若以後收入因故降至百分之九十五以下,則成為「缺額」,「中信」會代向在支持中的教會聯絡,提醒補足差額,並聯絡其他教會加入支持。若平均收入超過百分之五,就成為「超額」。超出數目則照以下次序使用:- 幫補缺額之宣教士。
- 宣教士經核准之工場特別需要。
- 召募新宣教士及開闢新工場。
- 差會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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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及生活費之更改
工場上情形常有變動,生活指數時會更改。宣教士每月費用差會按需要檢討調整,免得產生困難。改變時,差會即通知支持的教會及宣教士。宣教士應經常向差會反映工場開支情況。 -
工場事工費
當一工場宣教士人數不多的時候,事工費用由差會定額直接管理,實報實銷。當宣教士人數增多,能組成工場事工小組時,事工費將由工場小組管理。工場上消費若超過劃定之數額則必須由差會批准。 -
兒女教育費
「中信」關懷宣教士兒女之教育,由小學至高中設有教育費之津貼,大學設有課本津貼,使父母能安心事奉。 -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福利和「中信」差會同工一樣。保險費已計算在每月費用內,不會在宣教士月薪中扣除。 -
退休金
- 「中信」為宣教士設有退休儲蓄計劃。
- 退休金由上工場時開始計算。
- 宣教士夫婦所得是單身的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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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職儲備金
宣教士事奉年度兩年一期(兩年在工場之後,可回國述職四個月)。述職期(或稱為回歸事奉期)回國事奉,所受之薪金調整至與本國(母會所在地)薪金相稱,因數目往往高於工場之薪俸,所以在預算籌款項目中加設儲備金,用以補助述職期的薪金,好叫宣教士回歸事奉時沒有缺乏。 -
回國路費及意外儲備
此項目是每月費用中儲備下來,作述職回國時用。通常是以工場及總部或宣教士原居地之間之來回機票價格為準,分廿四個月來儲備。 -
行政費
「中信」每月在宣教士費用中提取百分之八作行政費。 -
個人餽送
「中信」鼓勵教會及信徒認獻宣教士預算費用。如有贈送宣教士的禮金,則是個人餽送,「中信」同意代轉,但按政府的規例,不能為這些禮金發免稅收條。 -
教會事奉的酬報
宣教士受邀請前往教會事奉(如講道領會、開訓練班等),所得的酬勞當歸「中信」,出外事奉的開支則由差會負責。
十二、宣教士工場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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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時期
宣教士在工場事奉兩年一期,然後回國述職事奉四個月。 -
年假及事假
宣教士在工場每年可有假期兩週(連週末),病假不當超過兩週(連週末)。請假需盡早知會當地同工及獲得美國「中信」批准。若有特別事故要離開工場,假期之期限當得差會的同意及同工之了解。 -
述職(回歸事奉)
- 宣教士的工場期兩年一任,每兩年後可選擇回歸母會所在地述職四個月。
- 述職目的是為向差遣及支持教會報導工作,與支持者重新建立關係,進修或為工作籌款及推動差傳。述職期事奉工作由宣教士、差會及宣教士母會共同商定。
- 選擇終止作「中信」宣教士者,無述職之權利。若述職期間或期滿後才決定不再續任,則須補還一切述職期的薪酬及福利給「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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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當宣教士婚姻身份有轉變時,須三個月前通知差會,使差會有足夠的時間按個人情況作輔導及適當的處理。 -
語言學習
差會鼓勵宣教士學習工場當地的語言。通常到工場第一年集中學習,以後每週可有四小時進修。學習進展過程及效果當每季知會差會。 -
工場上進修
宣教士在工場進修課程應與工作有關。若每週上課及自修時間超過八小時,當得差會批准。若與工作無關,則不當超過四小時為限。 -
工具購置
在工場上事奉,可能有不同工具之需要。宣教士若要為此籌款,當得差會批准。細則得按差會指示進行(參十一、D) 。 -
事工報告
為對工場了解並推動代禱支持,宣教士按定期當有書面報告與差會,簡述其工作近況、代禱事項、事工計劃及成就等。 -
宣教士之安全
為求福音工作不受攔阻,宣教士當遵守當地法律,避免參與政治活動。宣教士在工場及旅途之安全當有合理之安排,惟傳福音拯救靈魂,難免要進入政治不穩、社會不安地帶。社會動盪時常是人心最渴望、對福音最敞開的時候。宣教士當存為主受苦、捨己至死不辭之心志事奉。安危之間求主保守,主必負責。宣教士在神引導下要進入不安全地帶前,當知會個人所持護照之當局、家人、該地同工及差會,以便關照及代禱。宣教士若遭綁票,差會規定絕不考慮籌款救贖,以免受恐怖份子之利用。 -
工場事工小組
若在同一工場,宣教士人數超過三個單位(單身或家庭)就當組織工場事工小組,選出工場聯絡人及書記,每二年一任。小組當經常為事工禱告,商量策劃檢討,分工合作,並決定事工費之用途,聯絡人且當經常與差會聯絡。 -
工場主任
在較大工場地區中,差會會設立工場主任,其職責為差會在該工場上督導與關懷之伸延,若遇特殊需要時,工場主任可在差會預定之政策下作臨時的決定。
十三、工場事奉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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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的策略
- 以當地人的需要為佈道的橋樑(如中、英文學校、社會服務等),但必須以傳福音、高舉基督為目的。
- 先得著有領導質素的成年人。
- 栽培初信者及訓練領袖。
- 著重全家歸主。
- 發掘栽培雙重文化的華人向當地人傳福音。
- 成立有差傳負擔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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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場的選擇
宣教士工場的選擇,應由差會決定指派。工場選擇當先考慮華人較多之城市。差會宣教士人數少時,不當將人力分得太薄,免得宣教士孤軍作戰;但亦不宜完全集中一國家,免得政治波動須要撤退時,影響整個差會事工。 -
與其他差會宣教士之關係
各差會有其原則和策略,「中信」宣教士應避免批評或比較。在神國度中,我們當盡量與信仰純正的宣教士彼此認識了解,好分工合作,同心為主作見證,早日完成大使命。未得差會認可,「中信」宣教士不應擅自邀請其他差會宣教士加入工場合作。
十四、宣教士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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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士夫婦
加入「中信」的宣教士夫婦,夫妻二人均當存宣教士心志,二人皆為宣教士,同心使整個家庭為主作美好的見證,成為當地信徒的榜樣。 -
兒女的教育
兒女教育各地情形不一。現代人口流向都市,很多城市都有英語學校,也有專為宣教士子弟而設的,現今亦有不少家庭教學課程可供父母選擇採用,由合格執教的老師授課,使兒女學分受接納及承認。
十五、宣教士離職、工場轉換及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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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滿離職
- 宣教士若打算在期滿後不再續約,須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通知。離職日期須由雙方磋商決定,以免妨礙工場事奉,「中信」將負責回歸之旅費及當得福利。
- 若「中信」在宣教士期滿時不予續約,則在三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宣教士,並負責回歸之旅費及當得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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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離職
- 辭職手續:宣教士於工作期內,如欲中途辭職,須於三個月前以書面提出,經「中信」同意之後方可離職,宣教士仍可按比例支取假期福利,回歸之旅費按個別情況決定。
- 擅自離職:宣教士未經「中信」同意而半途離職,「中信」將不負責回歸之旅費,並將取消一切當得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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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場轉換
宣教士之調動,當由差會策劃。宣教士不得私自轉換工場。若欲轉換,須以書面提出。以下情況當作優先考慮:- 宣教士牧養之工場已完全自立。
- 有新工場成立,需要宣教士前往協助。
- 健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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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
宣教士應履行「中信」之章程及法則,並遵守差會一切之指導。如有違反,差會可採取以下步驟處理:- 口頭或書面勸諭。
- 如不改善,則書面警告。
- 倘仍不改善,差會可將其撤職,終止其工場事奉。
- 在以上任何步驟中,「中信」會視需要給予輔導。
十六、退休宣教士 |
- 六十五歲為正式退休年齡,但為了健康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申請提早或延遲退休。
- 退休福利參十一、G。
- 宣教士退休後,仍為差會代表,義務在各方面推廣「中信」差傳異像。若經「中信」接洽安排,出差費用實報實銷,所得酬勞則歸「中信」。
十七、手冊修改和解釋 |
本手冊於二零零四年修訂。「中信」差會保留修改和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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