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7年5月19日

主的門徒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5-27)

作主門徒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要愛主勝過一切——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許多人說我洗禮了、或我加入了教會、或我信主50 年了。但是你如果問他,「這50 年你為神擺上了甚麼?」很多人說不出來。

因為一個人還沒有讓神在他身上居首位,他還是為自己活,他愛自己勝過任何人,他還是屬於自己,還沒有跟從主。這種人也不能背十字架,他自己已經有太多包袱了,怎麼能再背十字架呢?

一個願意作主門徒的人卻是給主的愛所感動,覺得主為我死付上那麼大的代價,我也願意愛祂勝過所有的家人並自己,就是要受苦來跟從主也願意。

主放棄了天堂的榮華來到世界拯救我,我也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跟從祂,這就是作主門徒的真義!

~陳巽美(作者是美國一位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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