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5年7月15日

拾金不昧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約壹五2)

生長在虔誠基督徒家庭的螢螢,小學六年級時,有一天在路上撿到一包用報紙包著的兩千元現金,她不加思索就送去警察局。回到家她卻隻字沒提,直到失主匆忙來謝恩要給賞金家人才知情。螢螢說:「那是妳的錢,還妳是應該的,妳不必送我賞金。」令失主不敢置信,謝了又謝才離去。這件事在保守的小鎮傳開了:「有一基督徒家庭的小女孩,拾金不昧,而且堅拒拿賞金。」

前天報紙報導,一名食客在漢堡王點購雞肉三明治,在窗口取貨時卻拿到一個裝了2,631元現金的袋子,她最終將這筆錢全數歸還。她坦言,當初也曾想把錢留住或花掉;但她是基督徒,深知「神看到一切」,於是將錢全數歸還。

真實的信心和愛心都彰顯在我們明處暗處的行動,因為神看到一切。

~周慈美(作者是美國一位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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