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徒佈道會─靈修小品─2010年10月31日

你怎麼想

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啟十一3至7)

這段經文提到兩種情況,一是神保守祂的僕人不受害;二是神讓惡魔殺害祂的忠僕。至於甚麼時候蒙保守,甚麼時候遭害,主權在神手中。這裡說,兩個見證人作完見證後,就不被保守,被獸殺了。這算不算「狡兔死,良狗烹」?難道神這樣待我們?假如我們以為,1. 死是人生終局,悲劇收場;2. 縱使不為神工作,人生也值得留戀。那麼,我們真會這樣想。但保羅有不同看法。他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廿24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7至8)他覺得1. 生命不是那麼要緊,要緊是為主而活,為主作工。2. 作完工後,去天上領賞,是歡樂時刻。

弟兄姊妹,你的想法怎樣?像世人,抑或像保羅?

~馮文莊
(作者是本刊及《中信》月刊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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