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徒布道会─灵修小品─2016年10月16日

谈人权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创1:26-27)

美国开国时非常重视人权,目的是维护人有自由选择其信仰,不受恐惧、压迫与剥削。联合国也在1948年通过了“人权宣言”,维护人类三方面的基本权利:安全权、自由权、社会经济文化权。然而,今日美国社会却出现越来越多的道德乱象,是借人权之名而行,例如堕胎、同性婚姻等……。

圣经早已告诉我们,人按神的形像与样式而被造,故此,真正的“人权”,应当是维护人可以正常地反映出神的形像与样式,包括活出属神心意的道德生活,并保护自己与他人这方面的权利不受侵犯。

旧约的十诫正是源于这种属神的人权观,而在新约,主耶稣将之总结成爱神及爱人两点。除非我们回到神眼中的人观,回到人权的本位,否则所倡导、所维护的,只不过是一些以自我为本位,没有终极标准,鼓励人自私、放纵的权利罢了。

~刘耀光(作者是美国一教会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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