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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靈修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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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日
孝心榜樣

祂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路二51)

主耶穌具有神、人兩性,在孝敬父母的事上也體現了這點。祂既要順從天上的父親,也要孝敬地上的父母親。這一點在祂很小的時候就表現出來。祂12歲時,按著節期的規定,全家上耶路撒冷過節,節期結束回家時,父母卻找不著祂,原來祂還在聖殿裡和教師談論聖經上的話。馬利亞心急如焚,終於找到祂並問祂為甚麼這樣時,祂回答說:「豈不知我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意思是我道成了肉身,乃是有使命的,現在就得預備,你們何必找我呢?但說完了這話,祂就順服父母,跟從他們回去了。

再看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是在迦拿的婚宴上。耶穌和母親一同赴宴,席中酒用完了,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母親憑信心對傭人說,祂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儘管馬利亞干擾了祂原定的時候,但祂仍然順服母親,行了祂第一個神蹟,將水變為酒,而且是好酒。到主耶穌在世歷經苦難、試探和試煉,完成了天父交託的使命時,祂仍然用著模糊的雙眼看看母親馬利亞和愛徒約翰,將母親的餘生交託安排。有一日,當我們見祂面時,能否確定自己在盡孝方面效法了祂的腳蹤?

~錢志群(作者是本刊編輯,著有《省府大院走出個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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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轉貼請註明「原載《傳》雙月刊2010年11-12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