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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灵修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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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1日
知法守法

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18)

人有法律,神有律法。神的律法大於一切。旧约时代神颁布的十诫,主耶稣将它的总纲概括为一个字——“爱”,就是爱神丶爱人。圣经的全部要义就在其中。旧约时代,人们藉动物献祭,靠自己克制,却总是远离真神,膜拜偶像。主耶稣降世受死,将自己作为无瑕无疵的祭献给父神,祂在十字架上说完在世最後两个字“成了”,恩典之门便从此打开,人所不及的事,主替代了。主成为中保和桥梁,让爱的律法成全了。律法的内容没有变,律法的方式却改变了。从这层意义上说,法利赛人式“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来七18)。

因此,如果离开主耶稣,而守着形式主义的条条框框,再怎麽奉献丶再怎麽守安息日,都是做水中捞月的无用功夫,不是真正遵守律法。律法如同镜子,我们可以从中照出自己长相丶装束上的缺陷;但镜子却不能改变我们,只有求主来为我们整容化妆。律法让我们知罪,主替我们赎罪。但我们不能丢弃镜子,不能丢弃律法,只有对照神的旨意,才能在圣灵的帮助下,过居凡入胜的属灵生活。

~钱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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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转贴请注明"原载《传》双月刊2009年3-4月(中国信徒布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