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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清萍专栏
心 灵 客 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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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 Cecilia Y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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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无理爱有理

知约拿的事迹高潮迭起。最初他逃避神的差使,理由很充足:尼尼微城是亚述国的大城,是暴力血腥,偶像林立的城市。亚述常来侵犯以色列国,约拿恨不得仇敌受审判被灭绝,但神却要藉着他的宣告给尼尼微人悔改的机会!这怎麽可能?约拿义愤填胸,只有远走他乡,逃之夭夭。

後来他喝了三天“鱼肚羹”,最後只有临危认命。可是出乎预料之外,尼城的人一听见他的宣告,从王帝到牲畜都披麻蒙灰,合城的人真诚的离开了恶道。原来该城不久前曾遭两次很大的瘟疫,人们良知的警钟已经响起,因此一听见神的话立刻就有回应。本来这是传道人最想看见的复兴景象,但约拿却怒火中烧(拿四1)。

他向神表示,自己发怒的理由很充足:神的心肠太软了,尼尼微人只要悔改,以前做过的恶事都可以一笔鈎销,太平宜了他们吧!约拿的怒气也许出於公义感,也许出於民族自尊,甚至自我中心和民族优越感。

无论如何,大多数发怒的人都觉得自己生气有理,所以当神两次问约拿:“你这样发怒合乎理麽?”(四4,9)他第一次不回答,第二次很乾脆的说:“我发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我们几乎看得见他两个眼珠睁得特别大,眉毛竖起来,咀唇鼓成一条线,七窍似乎都有烟冒出来。

事实上,怒气往往是对不平的事一种很自然的反应,想把事情摆平。约拿甚至愿意为了他的理而“殉道”,这种怒气感觉上是相当伟大的。

可是神也把祂的“理”摆出来,“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幼儿)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爱有它的理,但这理通常超乎常理,神的爱更超乎人理。人的理无论多伟大,在神的爱面前都显得苍白无理。

耶稣的门徒雅各和约翰见撒玛利亚人不接待耶稣,要吩咐火从天上降下烧灭他们。人被拒受辱,很自然无名火起三千丈。但耶稣一句:“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乃是要救人的性命。”(路九56)就把怒火熄了。

彼得在客西马尼园见士兵捉拿耶稣如擒贼,一时怒发冲冠,一刀砍下马勒古的右耳,他仍不明白耶稣为了爱的缘故甘心喝下苦杯。主吩咐他收刀入鞘,主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只会带来可悲的结局。

有神的爱“理”,怒可以化解,刀也可以入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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