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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報應」與「因信稱義」有衝突嗎?
李雄/張宇理

李雄

在諸大宗教中,基督教最令人費解。別的宗教鼓勵人行善,並藉善行、苦修,得到善果,使生前死後有好報,這就可以作為向善的推動力。基督教卻說,只要相信耶穌,便罪得赦免,死後可上天堂;如果不信耶穌,無論行為多好,做了多少善事,為家為國為民犧牲性命財產,只因你不信耶穌,你便仍要下地獄!這種講法,沒道理之至。若是這樣,壞人豈不可以壞事做盡,然後在臨終前合什悔改,相信耶穌,然後通通平步登上天堂,這是極不公平的事。而且信徒有了靠山,有了信耶穌作上天堂的門票,豈不可以胡作妄為,而仍然平安大吉上天堂嗎?有好多人雖然不信耶穌,如孔子、孟子,他們行為不知比多少基督徒還好,難道都得通通下地獄嗎?這樣的道理是很難叫人心服口服的。

張宇理

為甚麼覺得不公平?

如果有人說:「日頭照好人,也照壞人;好人會死,壞人也會死;好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壞人也是一樣。」我們不會覺得希奇和不合理。或者許多人還會覺得,這很公平,大家有均等機會。

但是,為甚麼壞人遇車禍,好人也遇車禍;壞人生癌,好人也生癌;壞人下地獄,好人也下地獄;我們覺得不公平呢?

第一,因為我們已接受日頭和死大公無私、不偏幫好人的自然規律。我們明白,人人都伏在這些規律之下,無法逃避,不管服與不服。

第二,我們明白,自然界的規律,與做好人壞人,完全屬於兩個不同的範疇,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做好人不會叫你不受死律管轄。自然律和做人「兩權分立」,互不牽制。

第三,在我們潛意識裏,深植着一個因果觀念:一個人的禍福、上天堂及下地獄,與做好人壞人,有直接因果關係。做好人是「因」,有福氣及上天堂是善「果」;做壞事是「因」,遭災與下地獄是惡「果」報應。因此,好人生癌,壞人發財,好人下地獄,都與我們腦海中的一套因果體系相違,因不生果,所以我們覺得不合理、不公平。

讀者可有發覺,在這過程之中,我們心目中,先有了一個成見或假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所謂善報,就是今世得福,來生上天堂;惡報就是今世遇災遇禍,來世下地獄。我們自己先定了這一套因果報應律,然後也不花工夫研究,到底宇宙之間是否真有這一套因果律,我們就已用這套因果律,去評判人生甚麼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

有些人還將這個假設,當成證據,循環論證,說,既有這麼一套因果報應律,人受苦就是因為前世或今生作孽。其實這才最不公平,人遭無妄之災,已夠苦了,還要給他栽上無中生有的前世罪名,令他百上加斤,這無疑是落井下石,不合人情道理,又不合法治精神。

是否真有我們所想的一套因果律

我們都很知道,宇宙間的規律,不以人的意願和理解錯誤而轉移。太陽不曾因從前的人以為太陽繞地球運轉,而變成繞地球運轉;月球也不會因我們想移民月球,而改變氣候環境。宇宙規律無情,所以「時間無情」。在「自編信條」一文中(361期),我曾提出,我們必須以科學家研究和發現自然律的虛心精神,來研究和發現上帝的律,免得我們常常一廂情願,把偏見、臆測、假設,通通都當作客觀真理。然後又依着這些錯誤臆測,建立我們的人生。

到底「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律是否客觀的存在?如果存在,它的內容是否就與我們腦海中所想的一模一樣?如果一樣,為甚麼殺人兇手可以逍遙法外,安享晚年?販毒頭子可以財雄勢厚?色魔可以「德高望重」?而另一方面,孔子仕途卻不得意,屈原要投江,岳飛被奸賊秦檜害死,孫中山先生患肝癌而死,林肯被槍手殺害。為甚麼?答案絕不是壞人前世積福,好人前世作孽,而是根本沒有我們思想架構中那一套因果律存在!掌管人生際遇及上天堂、下地獄的律,不是我們所猜想的那一個!

上天堂的律

上天堂(或作得永生)的律,按照聖經說,是相信耶穌:「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八1至2)「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傳四12)

一個活人,有生命的人,只要他是活的,有生命的,就不是死人,不管他是壞人好人。這並不關乎公平不公平,而是有生命沒生命的問題。因為掌管生死的律,與你做好人壞人並無因果關係。同一道理,一個人有永生上帝的生命,才有永生,不在乎你是好人壞人。一個人做了許多善事,為家為國為民犧牲性命財產,一旦沒命,喪命,就是死了,不會因為他成仁取義而復生;同樣,一個為家為國為民犧牲性命財產的人,如果沒有永生,就是沒有永生,不會因為他偉大就忽然變得有永生起來,這道理十分簡單。因為「做好人」不是「得永生」之「因」,「得永生」不是「做好人」的「果」,這就是基督教的道理;得永生是信耶穌之「果」,信耶穌是得永生之「因」。因為耶穌是生命,生命在祂裏頭(約翰福音一4,十四6),「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壹書五12)這就是得永生、上天堂之律,與你做了多少善事,人格多偉大,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基督徒須行善

由於基督所講的「生命之道」、「因信得生」,較為抽象,不同於人們自創的因果報應,所以不明白的人就易誤會,以為相信耶穌後,可以隨便犯罪,隨便犯罪之後,可以利用相信耶穌平安登天。事實上,基督教並不至於有這個漏洞。

當耶穌在世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就信了祂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祂知道萬人,也用不着誰見證人怎樣,因祂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約翰福音二23至25)

又有一次,主耶穌說:「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七20至21)

「上帝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翰福音四24)魔鬼雖然「信」上帝(參雅各書二19),卻不誠實的信。神無所不知,真信假信,誠實虛偽,祂一一看透,不會被詐降的人利用。但真正悔改的心,主必不輕看(詩篇五十一17)。

基督教並不是不講行善,而是把「行善得永生」的因果次序倒過來,先得生命,然後才行善。善行是「果」,是神給信徒定的目標;永生是「因」,是神所賜的。這和自然界的規律一樣,也是先生下來,有了生命,才可以孝敬父母,不是因孝敬父母而被生下來。用聖經的說法是:「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二8至10)

事實證明,最講人道,尊重人權的,是受基督教影響的國家。(不過魔鬼也可以把人道和人權推到極至,假人權人道之名,作為犯罪及縱惡之藉口。)肯前仆後繼,捨命去感化吃人族,把基督的救恩及教化帶給吃人族的,就是那些虔誠敬愛上帝的宣教士。黑道人物與色情販子,不都信鬼神嗎?只是,若他們相信的是耶穌,真正服從基督的教訓,便不可能仍在罪中。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必不犯罪,從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翰壹書五18)

是否有因果報應?

上文說過,管理着宇宙人生的一套因果報應律,並非如我們平日以為的那一套;只是,這並不是說沒有因果報應。自然界的許多事,都伏着因果,有一套管理着因果關係的律存在。譬如說,某人自焚而死,他就是被火燒死,不會是死於溺斃;種瓜得瓜,種豆就得豆;一分勞力,一分收穫;這是在情況單純之時,因果律不受干擾之時,但是,人生太過複雜,各種關係糾纏不清,情況絕不單純。有人自殺死了,有「因」有「果」;有人自殺,卻沒死,因為被人救了,別人「救人」之「果」,打擾了他自殺之「果」,種瓜而沒得瓜。

聖經也提過因果報應,譬如上帝懲罰惡人(參詩篇卅七9)、敬畏上帝、守上帝誡命的人蒙福(參詩篇一Ο三17至18),上帝按各人所行的審判人(參啟示錄二十13)。只是,其詳細的內容如何?內中有甚麼曲折迂迴的地方?就須我們仔細研究聖經,不能靠猜想,幻想,一廂情願地自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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