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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红高棉

赖健清

我父母在柬埔寨一个村镇里做小生意,我们有四姊妹没有兄弟。三个姊姊先後结了婚,双亲因生意太忙,着我停学在家帮忙。但我没因此丢下书本,父亲晚上一有空就教我读书。

一九五八年我与国铭结婚。丈夫入赘女家,协助料理生意。婚後半年,父母将生意全交给我们负责。我们育有七个儿女,五男二女。生活虽不富裕,却很愉快。 <>

毒菜夺命

一九七O年我们住的村镇“解放”,次年母亲生病,却因镇里的医生都逃往市区而求诊无门。等到金边也“解放”後,虽有好几个中华医院的医生逃来我们的村镇;但这时,母亲已因药石无灵而去世。

一九七三年有一天,大女儿早上从市场买菜回家,煮汤给我们吃。那天中午,几个小孩都不肯喝汤,大女儿和我父亲吃得最多。午饭後,大女儿如常收拾洗碗,还没洗完,就对我说:“妈妈,不知为甚麽,我觉得要呕吐。”说毕倒地。那时,我怀胎六个月,一时手足无措,忙出大门外呼救。谁知到了门口,竟也不支倒地,不省人事。有人见了,立刻扶我去医务站急救。这时亲友纷纷援手,表姐主动把我接到家中静养。

一周後,我回到家中,见家门上贴着白纸。原来我的大女儿因失救死去。我父亲也於当天傍晚病情发作,大家拿药给他,他不肯吃,说:“我女儿和大孙女都死了,我活着无用,不如一同死了好!”有人对他说:“你女儿没有死。”他不相信,因为他亲眼见我倒地。

这样,父亲也在晚上九时去世,家中同时放置了两口棺木。我听後肝肠寸断,几乎不省人事。丈夫开解说:“我们必须振作起来,还有六个孩子要我们照顾呢。”

原来大女儿买了小偷从菜园里偷来刚撒了杀虫药的菜。那个小偷说不定因为穷途末路,铤而走险,以为偷菜不是杀人,小罪而已;怎也想不到就因这一念之贪,便夺去我家两条人命。古人说得对,“勿因善小而不为,勿因恶小而为之”,这话一点不错。

红高棉为祸

一九七四年,以波搏为首的红高棉兴风作浪,随意杀害人民,没收人民的家产。我家做小生意,所以暂未被抄家,人命也还算保全。但是後来,看到他们杀人放火的行径越来越凶残,我便越发害怕,对国铭说:“不如你一人先逃往越南。”他反对,认为就算死,也要一家人死在一起。无论我怎麽劝他,他也不走。

不久,红高棉下令所有人民都必须下乡种田,半个月方能回家一天。一九七五年,国铭在田工作时被拉走,要他去学习;三个星期後,他们来我家的店里,将一切货物都登记了,叫我不可以卖。我对他们说:“不卖,我们哪有钱买东西吃?”他们不理我们的死活,我也顾不得甚麽;几天後,有客上门买东西时,我照常卖给他们,便有了一笔钱。一天早上开门,见一位老人坐在门口,我拿了一杯茶给他喝。老人对我说:日後钱没有用了。我问他:钱没用,拿甚麽买东西?他说要用金。我听他这麽说,就将积蓄尽量换金。当时,又因火石好卖,我也买了火石。

自国铭被拉去学习後,亲友们害怕,不敢到我家来。只有国铭七十六岁的祖母常来,问她的孙子回家了没有?何时回家?为何这麽久仍不回家?我只好告诉她,国铭必须看管种田的事。不久,有一个红高棉的人来我家,对我说:“妳丈夫郑国铭已於五月三十日死了。”他的祖母听到这不幸的消息,仿如晴天霹雳,立即晕倒,我们一家伤恸欲绝。从此老人家不睡不吃,日夜思念她的孙子,三个月後也跟着去世。

从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五年,我们家接二连三死去五人,那种痛苦非人所能承受。在红高棉统治之下,许多人在一日之内阖家丧生。比较起来,我们一家还算幸运。但是,那些全家同日丧生的人,并没有留下伤心欲绝的家人,我们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一九七五年七月十五日,红高棉又将我们全家赶到乡下。当我们一家七口被迫迁到小茅屋时,我忍不住泪流满面。後来我明白,哭并不是办法,若我病倒,谁照顾儿女呢?於是抹去泪痕,挺起胸膛。这时,我已无父母可商量,无丈夫可依靠,只有自己带着一群儿女,刻苦过活。那时,红高棉实施公社制度,家家户户不能生火煮饭,必须由公社供应粥水。我们全区每天一共只分得一公斤米。这时,我暗中变卖火石,又送一些给邻居,邻居都对我们很好。

四年後,红高棉召我的大儿子当兵。次子对来抽壮丁的人说:“你们让我代大哥去吧。他一直在家中帮助妈妈照顾弟妹。我去也是一样的。希望你们同意我的请求。”因他说话得体,理由充分,他们就答应了。他们在我这区共徵召了卅一个十八丶九岁的青年。他们一行被带去见长官,长官把我儿子留下替他站岗,其馀三十个青年都被派去打仗。

一九七九年,红高棉分两派内斗,局势混乱。很多人都趁机逃跑。我的次子也趁机逃回家中,全家又聚在一起。不料情况急转直下,红高棉大肆屠杀平民。我的一个女儿,因为到了我表姐的家中住宿,也跟着他们全家被抓去掘一大坑──这是红高棉杀人的手法,先下令众人掘一大坑,然後强迫受害人全跪在坑前,用棍重击头部,再把人踢入坑中,最後全体活埋。那天,我表姐全家和我女儿一同跪在坑边,还未遭打,越南军队就开入高棉,因而得免一死。

我一家又再团聚,回到原来的家中。此时的家只剩四面颓墙,没有食物。一天,我如常去河湾找鱼,看到很多鱼,於是立刻叫儿子推牛车来,把网得的鱼运回家中,制成咸鱼出售。自此生活解决,还有钱买金。然而,我们心里知道,这地不宜久留。几个月後,便随着大伙儿拖男带女,移居越南边境,伺机逃往越南。

机会终於到来,那日,我以每人一两金的代价,全家乘搭越南军车,一路平安到达越南;再以四两黄金买一间房子,满以为从此安居乐业。

不料才过一年,即一九八O年,越南政府便决定把我们这些从高棉来的难民送回原地。於是,我设法让两个儿子偷渡去泰国。我在越南苦等了两个月,才得消息,知道他们二人经过千辛万苦,在边境巧遇叔父,才得顺利进入泰国难民营。

再等了一段日子,我终以每人三钱金的价钱,由一姓张老人领路,乘一小艇到金边。三星期後,两个儿子得到我们的消息,就托人到金边带我们去泰国。一路上,我和儿女饮过田中的雨水,遇过拦路的强盗,历尽惊险,靠着坚强意志,度过一生最黑暗的时光。三天後才进入泰国难民营,鉴定难民身分。我们一家又团聚了。在难民营住了四个月,两个儿子先去澳大利亚。我的甥女在美国听说我们在泰国,就办手续担保我们去美国,纸张很快就批下来。当美国代表团约晤我们时,问我表格上所填的另两个儿子在哪里?我答说已到了澳大利亚;他们说:那麽,你们应当去那里和他们团聚才对。一九八一年七月二日,我们被批准到澳洲与两个儿子团聚,一家又快快乐乐在一起。

澳洲生涯

澳洲政府给我的儿女们开始六个月的免费英文学习。不久,有基督徒来探访,教会为我们在西澳的柏斯市租了一厅三房,租金以及生活费全是教会代支,屋内一切家具和应用物品也为我们妥为预备。教友们还带我的儿女去教会学校读书。他们曾向我们传福音,可惜当时我们只顾解决生活问题,全没考虑永生的需要。

在柏斯市一住九年,後来到墨尔本,六年後再搬到雪梨,期间我没有想过这是上帝的恩典。直到二OO一年因一场死里逃生的大病,终於听从一位姊妹的劝告,在恢复健康後,於二OO二年一月随她去教会听福音。

牧师和传道人的讲道开启了我。从前老以为自己是父母心中的好女儿,是丈夫眼中的好妻子,尽了一切做母亲的责任,对亲友和邻里友爱和睦,几乎敢说自己是完全人。然而上帝光照我:一个人很可能在无意间犯错而不自知;就像那个小偷偷菜去卖,却无意间杀害了我的父亲和女儿。过去我一直相信“不知者不罪”,听道後才知道上帝的标准与人不同,有罪就是有罪,不管自己知不知道,也不管你看这罪是大是小。这样怎能证明我从来没在无意间犯过罪呢?当然不能,所以我便衷心承认有罪。这是我接受救恩的关键。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我接受洗礼,归入基督名下。我愿全心全意为基督而活。从前我不认识上帝,蒙上帝保守看顾,却不知道感恩,实在惭愧。现在我来到主耶稣跟前认罪悔改,求上帝怜悯赦免。感谢天父深恩,拣选了我作祂的儿女。现在,我逢礼拜天,都到礼拜堂和弟兄姊妹一同敬拜上帝。大家对我非常热情。我心中有平安喜乐,遇到甚麽事都先静下来祷告,专心倚靠上帝。正如诗篇一一二篇7节所载:“他必不怕凶恶的信息;他心坚定,倚靠耶和华。”儿女有甚麽烦恼的问题,我便依照圣经的教导:“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提摩太前书三4)

我已年迈,身体日差,但仍竭力事奉。我深信只要诚心服事,祂必赐福与我的粮丶与我的水,也必从我们中间除去疾病。(参出埃及记廿三 25)虽然身子软弱,我仍常常喜乐,避免忧虑;因为圣经上记着说:“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乾。”(箴言十七22)信主耶稣最大的安慰是:我知道上帝是天父,我是祂的女儿,主常与我同在,圣灵常在我心,将来我可以回天家。

我很感谢上帝过去对我家的保守和拯救,感谢主耶稣拯救我的灵魂,赐给我永生。认识救主耶稣是人生最大的福份,所以我常向家人传福音。很希望他们早日接受救恩。现在我每天日夜为他们祷告,求圣灵感动他们愿意认罪悔改,蒙主耶稣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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