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百萬生我幹嘛?

錢志群

報載,在安徽馬鞍山一場婚宴上,大家正喝得熱火朝天時,丈母娘宣佈送給女婿一輛價值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賓利車(Bentley)。女婿當眾下跪,發誓永不負心。酒過三巡後,親友團中一個30來歲的男子發起酒瘋,在新郎過來敬酒時,摟著新郎大讚其丈母娘大方。接著話鋒一轉,開始奚落自己在場的父母,稱自己從上學就沒有零花錢,同學喝可樂他只能喝自來水;壓歲錢也被父母拿走用來還人情;找工作父母也幫不上忙;就因為沒婚房,工資低,數不清相了多少次親都失敗。說到激動時,該男子站起來用手指著自己的父母怒吼:「沒有一百萬你們生我幹嘛?不是害我嗎!」他的父親一聲不吭坐著,母親則一直默默流淚。親友們見勢不妙,趕緊將他帶出酒店醒酒。

看此新聞,對他的咆哮不妨三問:

一問:「生我幹嘛?」

這是父母的錯嗎?人的生是一種偶然嗎?不是,偶然的潛台詞就是沒有能力掌控。人有異性相愛的本能,所以要找對象;人有性的本能,有生育的本能,能不能懷孕、是男是女、是甚麼樣的狀況、甚麼樣的基因、哪個族、哪個家、哪個國,都不是自己能選擇的。不認識上帝的稱這為命,認識上帝的都會相信這是上帝在掌管。「祂從一本(本:有古卷是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傳十七26)每個人都是上帝的作品。大衛王在感嘆中感恩上帝:「我的肺腑是祢所造的;我在母腹中,祢已覆庇我。我要稱謝祢,因我受造,奇妙可畏。」(詩篇一三九13至14)

二問:父母何嘗不想有一百萬?

人因違背上帝的命令,落入罪中,必須汗流滿面才能糊口(參創世記三19)。在勞動成果的保存和交易過程中,出現了錢這一媒介物。人生在世,吃喝穿用、孝敬父母、養兒育女都需要錢,所以聖經鼓勵人們辛勤工作。然而勤奮就一定能得到自己所想望的錢財嗎?不是。中國古話除了說「生死有命」,接著還有一句叫「富貴在天」。聖經中講得更清楚,「上帝賜人資財豐富」(傳道書五19)、「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上帝,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申命記八18)、「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哈該書二8)等等。雖然上帝使一些人成為巨富,但窮人、富人都是耶和華所造(參箴言廿二2)。我們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因為沒有一百萬而抱怨上帝,也沒有資格抱怨父母。

三問:有了一百萬又如何?

人生是一場現場直播,也許在時間的推移中,勤奮和機緣使你某一天成為百萬富翁。但有了這一百萬就能保證你幸福嗎?未必。我們常常達到了生活的某一目標為甚麼仍然不快樂?人為甚麼無錢無奈,有錢也會無聊呢?移民到美國打拼成功了,有了大房子、名車、多兒女,為甚麼有些人關在豪宅裡夫妻打鬧,甚至離婚呢?成了名人,成了富翁,為甚麼當中不少人卻憂鬱得自我了結生命?答案在哪裡?原來,人裡面有一種本能的渴望不是錢財所能填補的。

每一樣受造之物都是因著某種特別的目的而被造,例如椅子是為了讓人坐;汽車是為了交通方便;就連詩人寫的一首詩、藝術家的一幅畫、作家的一本書,都有它的中心主題,更遑論身為萬物之靈的人了。只有人是上帝按著自己的形像造的,只有人蒙上帝把祂的靈氣吹進鼻孔,讓他成了有靈的活人。人要追求,人會思考,會問十萬個為甚麼,長大後,吃喝之餘還要探索生命的意義。上帝造人的目的究竟是甚麼?上帝直言不諱:「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以賽亞書四十三7),「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21節)。我們猶如一個燈泡,受造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載電發光,「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立比書二15至16)。

不管我們父母有沒有錢,不管我們能掙多少錢,錢只是生活的意義,而不是生命的意義。口袋沒有錢而生命中卻有上帝,人生就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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